一堵年久失修的院墻突然倒塌,不僅砸傷了鄰居,更讓和睦的鄰里關系降至冰點。當一紙判決落下,執行難題卻又橫亙眼前。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審判庭庭長姜成龍通過“審判+執行”一體化推進,成功促使一起構筑物倒塌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自動履行完畢,38387元賠償款當庭以現金方式全額交付,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鄭某與賈某系同村村民,一日,鄭某在田間勞作,毗鄰的賈某家院墻轟然倒塌 ,鄭某躲避不及被砸傷。后經司法鑒定,其傷情構成傷殘。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但因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鄭某無奈將賈某訴至法院。德惠法院經審理認為,賈某作為其院墻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依法應對鄭某的損害后果承擔侵權責任。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賈某賠償鄭某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8387元。
判決生效后,案件并未止步于審判環節。雖然權利得到了確認,但真正的矛盾化解與權益兌現才剛剛開始。案件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承辦法官姜成龍并未簡單地將案件一移了之。他深知,對于農村鄰里糾紛,如簡單依靠強制執行手段,雖可能執結案件,但容易加深雙方積怨,不利于基層和諧。
為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姜成龍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啟動“執前督促+判后答疑”程序。他再次聯系雙方當事人,尤其針對被告賈某,進行耐心細致的法律釋明工作,闡明了生效判決必須履行的法律強制性,詳細解釋了拒不履行將面臨的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甚至被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引導其主動履行義務。
同時,他也向申請執行人鄭某說明了案件可能面臨的執行周期與風險,引導其給予對方一定的履行緩沖期。在姜成龍入情入理的法律引導下,雙方當事人緊繃的對立情緒逐漸緩和。賈某從最初的不理解、有抵觸,轉變為認識到法律責任的重要性,鄭某也看到了對方的態度轉變。最終,在姜成龍的主持下,雙方摒棄前嫌,賈某同意自動履行判決,將38387元現金如數交付給鄭某。鄭某清點無誤后,出具了收據。
這起糾紛,在未進入強制查封、扣押等傳統執行措施的情況下,便得到了圓滿解決。一筆賠償款的交付,不僅履行了法律責任,也融化了兩家鄰里之間的堅冰。
接下來,德惠法院將持續深化“立審執”一體化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強化“審判兼顧執行”理念,將矛盾化解端口前移,在審判環節充分考量執行可行性,精準把握糾紛癥結,靈活運用柔性司法手段,推動更多矛盾糾紛在訴前、訴中、執行前高效化解,用心用情化解群眾急難愁盼,讓公平正義以群眾可感、可及的方式落地生根。(高航)
來源:德惠市人民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