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從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到市場信用行為的精準畫像,再到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的落地,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高質量、可流通、可信任的數據支撐。
![]()
近日,國家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培育數據流通服務機構 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意見》,作為規范數據流通領域的重要政策指引,《意見》不僅要讓數據“活起來”,更要通過規范數據流通,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添動力”。
《意見》與社會信用體系的關系
二者并非相互獨立,而是雙向成就、互相支撐的關系,核心均圍繞“數據”這一關鍵要素。
一方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數據流通規范化發展的重要保障。數據流通最怕“不可信”——造假、濫用、泄露,這些問題都會讓數據失去價值。
而社會信用體系能用信用評價約束給數據提供方和服務機構,守住數據流通的底線。
另一方面,數據流通的規范化、高效化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支撐。當前“數據孤島”是信用建設的一大痛點,各部門、各領域的信用數據不互通,評價不全面,應用也落不了地。
而《意見》培育的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數據交易所、流通平臺、數據商等),正是破解這個難題的關鍵,能讓分散的信用數據“活起來、用起來”。
強化信用數據流通的組織支撐
以往信用數據流通中,多頭管理、責任不清的問題突出,大量信用數據未能有效利用,處于閑置狀態。
《意見》直接明確了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是鏈接供需的核心主體的定位,這一明確界定,為信用數據流通明確了責任主體,有效解決了以往“無人牽頭、無人落實”的困境。
這些機構的核心作用,就是做信用數據的“樞紐、載體和中介”,整合多源信用數據,讓數據合規流通。
最直觀的例子,就是上海數據交易中心,整合環保、工商、納稅等涉企開放數據,為銀行提供專業數據服務,推動公共數據“有條件”開放,筑牢信用數據流通的基礎。
提升流通效能打破數據“孤島”
實踐中,部門間信用數據不通的問題普遍存在,不少企業在辦事、貸款過程中,常因數據不互通而反復跑腿、提交材料,這就是“數據孤島”的麻煩。
《意見》通過推動數據流通機構搭建一體化平臺,讓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數據互聯互通。不用再反復提交證明,不用再擔心數據不互通,信用評價也會更全面、更準確。
廣州首創的“稅信碼”,整合稅收數據與跨部門監管數據,實現信用數據“一碼集成、動態展示”,企業掃碼即可完成信用證明,這就是數據流通賦能信用服務的真實效果。
完善監管守住數據安全
信用數據最怕“造假、泄露”,一旦出問題,不僅破壞社會信用體系的公信力,還會侵犯個人和企業權益。
《意見》針對數據流通領域監管不完善的問題,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數據流通服務機構管理體系,推動數據流通服務機構規范運營,保障數據安全合規高效流通。
上海數據集團構建“2+8”可信數據空間運營規則體系,依托區塊鏈網絡,實現信用數據全流程可監管、可追溯,既保障安全,又規范秩序。這種“技術+合規”的雙輪驅動,才能真正守住信用數據的安全底線。
釋放數據價值融入日常生活
信用體系建設的最終目的,不是“建起來”,而是“用起來”,讓信用成為大家的“社會通行證”。
《意見》推動數據價值釋放,本質上就是依托數據流通服務機構,讓信用數據走出“數據庫”,在政務、金融、社會治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浙江發布首份個人信用經濟發展報告,錢塘征信作為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構,在保障隱私的前提下,激活個人信用數據價值,探索“信用即資產”新賽道。
四部門聯合發布的《意見》,看似聚焦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培育,實則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度融合——數據流通的規范化,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夯實了數據基礎、破解了核心痛點、拓寬了應用場景;而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也為數據流通提供了誠信保障、規范了發展秩序。
隨著《意見》的落地實施,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將逐步規范發展,越來越多優秀地方實踐將會不斷涌現。
信用數據會更暢通、更安全,信用應用會更廣泛、更便捷,“數據賦能信用、信用規范數據”的良性循環,也會慢慢形成。
![]()
【案例匯編】
【專家觀點】
【信用案例】
【工作進展】
【值得收藏】
編輯:源源
校稿:昊宇
來源:國家數據局、源點蘇研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