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人社部等七部門對美團等頭部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開展用工行政指導。會議要求有關企業全面落實用工主體責任,持續改進勞動管理,切實保障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新就業形態是重要的就業“蓄水池”。近年來,隨著平臺經濟快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在保民生、穩就業、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數據顯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占職工總數的21%,覆蓋生產生活各領域各層次。同時,關于外賣員、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人員的權益保障問題,日益受到各方關注。從出臺各類規范性文件“填補好這個空白”,到發布專題指導性案例以更好壓實用工責任,再到各地積極展開探索,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
同時,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人數仍在快速增長,護航新群體仍面臨不小的挑戰與痛點。其一,治理體系有短板。平臺企業具有總部模式、全國布局、跨行業經營的特點,現行行業治理、屬地管轄的監管體系還不夠完善。其二,權益保障存盲點。新就業形態具有勞動者群體構成復雜、就業形式多樣,企業用工主體多元、用工鏈條長等特點,平臺企業及其合作企業的用工責任需進一步厘清。其三,法律法規待完善。由于平臺企業用工形式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方式新,且在不斷發展變化,現行勞動法律滯后于企業用工方式變化。凡此種種,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新就業形態從業者的權益保障,急需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加強管理與服務,撐起溫暖“保障網”。
更好關愛“趕時間的人”,于精微處見真章。近年來,多地先行、先試、先探路,因地制宜創新保障模式,依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比如,安徽出臺全國首部專門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將配送、出行、運輸、家政服務等多個行業的從業者納入保障范圍。再如,廈門聚焦特定群體,以“小切口”立法形式細化網約配送員的權益保障措施。在綜合保障基礎上,深圳出臺的《關于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決定》突出制度創新,既明確了不同用工形態的權利義務,又有針對性地解決了算法管理、職業發展等新問題。直擊痛點、精準施策,一項項細致可操作的條文規定,必將更好地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新春將至,年味漸濃,期待以此次用工行政指導為契機,包括平臺企業在內的各主體能真正把新就業群體放在心上,把有力舉措落在行動上,為他們送上更多暖意與溫情。(靜子)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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