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臺州晚報
去年,浙江桐鄉一位錢老板嫁女兒開了250桌酒席,結果嫌菜錢太貴,不肯付52萬,這件事上了熱搜,全國觀眾都非常關注后續結果,今天(2月11日)下午,備受矚目的桐鄉婚宴案迎來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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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法院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王老板要求錢老板一方支付海鮮、豬肉、蔬菜等食材費用一共534565元。錢老板一方認為,婚禮當天,王老板從未向該指定人員交貨,也沒有人驗收,王老板確實為婚宴提供了部分食材,可費用已經無法核算,綜合考慮應該費用在300000元以下,其愿意認可的金額為270000元。
法院根據雙方無爭議部分的事實,綜合考慮在案證據、雙方各自意見的合理部分,參考桐鄉本地宴席中相關食材通常所需的分量及價格,酌情確定案涉貨款數額為447000元,對訴請的貨款,法院在前述認定貨款數額范圍內予以部分支持,對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錢老板一方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王老板447000元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損失。
《小新說說看》欄目記者第一時間聯系到了王老板的代理律師盛奇祥、陸機衡。
浙江國毅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老板的代理律師 盛奇祥:這個判決書才剛剛收到,估計對方基本上要上訴的,這個金額對他們來說肯定感覺過高的,當然,對王老板來說感覺也有點低,我們也是在溝通,也是再遵循一下王老板的意見,到底要不要上訴。
盛奇祥說,這個案子審理歷時大半年,中間一波三折。
浙江國毅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老板的代理律師 盛奇祥:難點主要是證據確認方面,從我們日常置辦婚宴來說,書面的東西,包括書面的確認,這個確實基本上是沒有的,怎么去把事實認定,確實是最難的一個點,一個是涉及的東西比較多,還有一個是價格方面,因為食材上面價格相差是很大的,有些相差幾倍都有,被告確實提供了網上其他供應商報的一個價格,我們也沒法去核實一定是真實的,每個供應商渠道不一樣,品質不一樣,價格肯定存在差異的。
8月8日,澎湃新聞從浙江省桐鄉市有關部門獲悉,受到輿論關注的浙江桐鄉錢先生已將報道他的當地媒體訴至法院,索賠122200元,9月10日下午,桐鄉市人民法院將傳喚原、被告雙方召開庭前會議。
起訴狀顯示,原告錢先生認為浙江嘉興電視臺《小新說事》節目組的報道侵犯了名譽權、肖像權及隱私權,本人和家人在當地媒體報道播出后遭受到嚴重的網絡暴力,乃至產生抑郁和焦慮,原告要求欄目組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撫慰金、維權成本及取證費用共計122200元,并要求當地媒體立即刪除涉嫌侵權的視頻,并在節目及其抖音賬號等平臺發布更正說明和公開道歉。
據《嘉興電視臺》此前報道,王先生在桐鄉市宏源路經營豬肉生意多年,與菜場商戶關系熟絡。4月,錢先生準備為女兒操辦婚宴,其委托熟識多年的朋友王先生前往菜場采購食材。這場婚宴排場盛大,連續3天宴請,共設252桌,每桌28道菜。王先生按廚師菜單采購,并將食材送至現場,由錢先生方面委托的朋友當場稱重、驗貨。最終涉及豬肉、羊肉、海鮮、蔬菜、調料品等食材,費用共計約52萬元,其中14多萬是王先生的肉錢等,其余38萬元應支付給其余供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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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購買清單
婚宴結束后,王先生前去結算時,錢先生認為海鮮價格過高,要求王先生去找各家攤位老板,提供老板們的海鮮品類進貨單。王先生提出先將沒有爭議的十多萬的豬肉錢結清,當時錢先生表示同意。不過,就在王先生按要求提供海鮮采購原單后,當地電視臺的節目也播出了,王先生表示,他按要求把海鮮采購原單拿去給錢先生,但對方認為“找媒體曝光了,讓他們丟臉了,這個錢就沒辦法支付了”。
針對上述報道,澎湃新聞向王先生了解情況。王先生表示,他對報道中所述情況負責,到時開庭他也將作為證人出庭。他向澎湃新聞介紹,其在本地做豬肉生意已經30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此類情況,平時供貨他都是先按照菜單需求采買再結款,與錢先生相識多年,他沒有與對方提前簽訂協議或要求支付定金,也因自己和菜場上各家商鋪都比較熟悉,也沒有給其他供貨商提前付款。
王先生表示,所有食材的采購價格均屬市場正常水平,“他可以派人去杭州市場(原始供貨商)親自核查價格是否合理。”目前,由于錢先生拒不付款,上游供貨商相繼向王先生追討貨款。與此同時,王先生也已委托律師事務所提起訴訟。
據《嘉興電視臺》此前報道,浙江國毅律師事務所律師盛奇祥表示:“之前《小新說事》欄目報道的一些視頻,采訪的記錄來看,王先生向錢老板提供婚宴所需的海鮮,肉,蔬菜這一塊事實是沒有爭議的。”盛奇祥進一步表示:“(東西)數量基本吻合,價格實際上加了10塊、5塊,有些甚至沒有加價,也不像網上報的價格明顯虛高或者不真實的一個情況,當然從訴訟這個角度講,證據還需要加強,進一步去取證,剛剛王老板委托我們處理這個事情,我們接下去也會進一步取證,證明王先生所言是真實的。”
來源:小新說說看、澎湃新聞、寧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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