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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登了《余某;郭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2025)渝01刑終500號】,一樁涉及YY超市(可能是知名的頭部超市)生鮮營運部門原負責人的貪腐大案正式公之于眾。該部門原負責人余某某,利用手中職權四年收受供應商“好處費”160萬元,最終難逃法律制裁,二審維持原判,獲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其違法所得160萬元被依法追繳,目前已退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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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員背景與職權便利
余某某,男,1986年8月出生于四川省通江縣,漢族,高中文化,戶籍地四川省通江縣,現住重慶市江北區。2004年,余某某入職重慶YY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為重慶市江北區),從基層采購員起步,憑借多年任職經歷,逐步晉升至全國生鮮品類營運部門負責人,手握供應商引入決策、生鮮品類選取、營運部門日常經營管理等核心大權,也就是說,超市生鮮區賣什么、賣誰家的產品,余某某擁有關鍵話語權。
值得注意的是,余某某入職九年后曾有過違法記錄:2013年11月,其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宣告緩刑四個月,2014年4月2日解除社區矯正,目前尚不清楚YY超市當時是否知曉該情況。涉案另一當事人郭某,男,1982年8月出生于重慶市長壽區,漢族,初中文化,系重慶YYY農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重慶ZZZ農產品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其公司業務向當地超市供應水果,包括永輝超市。
四年四次轉賬,160萬“好處費”背后的利益勾結
2016年,余某某與郭某結識,兩人很快達成利益共識。2018年,郭某為謀求余某某對其公司的持續關照,主動向余某某承諾,待公司盈利后,將根據盈利情況支付相應“好處費”,以此換取余某某在業務上的“開綠燈”。
2019年至2022年期間,余某某充分利用自身職務便利,通過向YY超市內部員工打招呼等方式,在郭某公司的供應商建檔、生鮮鋪貨、違規問題處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幫助,直接推動郭某公司與YY超市的合作額在2021年、2022年期間出現激增。作為回報,郭某分四次通過銀行轉賬向余某某支付“好處費”共計160萬元,轉賬時間與金額明確:2021年3月22日轉賬25萬元、3月23日轉賬55萬元,2022年4月2日轉賬40萬元、4月8日轉賬40萬元,這筆巨額“好處費”堪比“年終獎”級別,成為兩人利益勾結的直接證據。
審計曝光貓膩,涉案人員雙雙落網
YY超市在內部審計過程中,敏銳發現郭某旗下公司與超市的合作額在2021年、2022年出現異常激增,結合日常業務排查,懷疑余某某存在收受供應商財物的違規違法行為。為維護企業合規經營與市場秩序,YY超市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迅速展開調查,2024年9月11日,將余某某、郭某二人成功抓獲;9月12日,兩人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18日,經檢察機關批準,余某某、郭某被依法逮捕,這起隱藏四年的生鮮領域貪腐案正式進入司法審理程序。
一審宣判獲刑,二審狡辯被駁回
2025年9月12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105刑初474號】一審判決,依據我國刑法關于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相關規定,認定余某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三十萬元;郭某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罪行較輕且能夠認罪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同時,判決對余某某的違法所得160萬元予以追繳(已退繳40萬元)。
一審判決后,余某某不服判決結果,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試圖通過狡辯減輕刑罰。二審期間,余某某提出辯解,聲稱自己曾以現金形式借給郭某80萬元,郭某向其支付的160萬元中包含80萬元還款,該部分金額應當從犯罪數額中扣除。
然而,法院經審理查明,余某某與郭某關于“借錢”的供述存在多處矛盾,難以排除合理懷疑,其辯解缺乏事實依據。余某某稱2020年五六月曾借給郭某50萬元現金,但具體時間、地點均無法說清,聲稱資金一部分來源于與黃某某共同經營的現金分紅;而郭某則“模糊記得”余某某曾在銀行取款50萬元交給自己,且使用的是余某某本人銀行卡,卻又表示“不敢保證屬實”。更關鍵的是,黃某某、李某某均出具證明,證實從未以現金方式向余某某分紅,余某某本人的銀行賬戶也未查詢到50萬元的取款記錄。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余某某對受賄金額供述不實,不構成坦白,其及辯護人關于余某某有坦白情節的意見不予支持。同時,法院認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反思:生鮮腐敗需警惕,企業風控刻不容緩
值得關注的是,這并非YY超市首次爆出生鮮領域貪腐丑聞。早在2013年,該超市生鮮事業部采購經理林某就因收受供貨商回扣4萬余元被判刑,當時就有媒體點評,YY超市以生鮮為主打特色,更應在內部管理上筑牢防線。如今十多年過去,類似貪腐問題再次上演,凸顯出企業內部風控與廉潔建設依然任重道遠。
余某某從基層采購員成長為全國生鮮品類營運負責人,YY超市給予其信任與發展平臺,但他卻手握權力忘乎所以,與供應商勾結謀取私利。而供應商為獲取業務優勢,不得不花費重金打點關系,這些額外成本最終都會轉嫁到商品價格上,由廣大消費者的“菜籃子”“錢袋子”買單,不僅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影響了企業的品牌形象與市場信任。
此超市主動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配合調查,無疑為零售行業樹立了榜樣——內部“蛀蟲”必須堅決深挖,貪腐紅線絕對不能觸碰。這起案件也給所有企業敲響警鐘:權力越大,監督越要到位,唯有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完善供應商管理體系、強化廉潔教育,才能從根源上遏制貪腐行為,守護企業健康發展與消費者合法權益。畢竟,手上有權,心頭需有戒,伸手必被捉,這是永恒的法律底線與職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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