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ADOR 代表閔熙珍在與 HYBE 的 260 億韓元看跌期權訴訟中獲得了勝利,且法院判定 NewJeans 的創意概念被 ILLIT“高度相似地借鑒”,再次引發了大眾對兩個女團“相似性”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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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媒體報道稱:2月1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就閔熙珍股權出售價款訴訟作出了判決,認可了她行使看跌期權的有效性,勒令 HYBE 向其支付約 255 億韓元的金額。
除經濟裁決外,法院對剽竊爭議的“評述”也引發了網絡熱議。判決書指出:“ILLIT 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借鑒了 NewJeans 的概念形象”,并補充道:“雖然這種借鑒通過擴大市場可能會對 ADOR 產生積極影響,但事先未與被告協商或尋求諒解。在此情況下,被告閔熙珍提出 法院還就兩組女團出道策劃提案爭議作出判定:”原告(HYBE)持續變更主張“。雖然 HYBE 聲稱 ILLIT 最終概念于2023年7月21日確定,但始終無法拿出所謂的“七月提案”作為證據提交。法院表示“無法確認該文件是否存在”,并認定“七月提案”與此前深陷剽竊爭議的“九月提案”在“模板與內容上完全相異”。 裁決引用的證詞顯示,內部報告承認起草 ILLIT 企劃案時參考了 NewJeans 的策劃資料。HYBE 子公司員工亦作證稱,編舞討論環節使用了參考視頻,未包含相似動線的舞曲不會被選中(即跟Newjeans相似的才會被選中給ILLIT用)。關于 ILLIT 企劃方案早于 NewJeans 的主張,法院將其認定為“缺乏證據支撐”。 此外,宣傳戰略的“抄襲爭議”亦被提及。法院確認 NewJeans 的廣告牌宣傳被“借鑒”用作 ILLIT 推廣活動的參考模板。知情人士稱,ILLIT 出道前,其廣告牌負責人曾收到 NewJeans 廣告牌影像并接獲“制作類似風格”的指示。這一行為曾被部分網友認為是“常規營銷手段”的做法,在法院裁決中被認定為“直接借鑒 NewJeans 戰略”。 判決進一步指出,閔熙珍關于 ILLIT 抄襲 NewJeans 的指控及“專輯回購”疑慮,不構成重大違約行為。HYBE 主張閔熙珍散布虛假信息以壓低 ADOR 股價從而低價收購股份 —— 這一說法也未被法院采納。 判決公布后,許多網友通過韓國各大社區發布了大量兩團對比圖,涵蓋概念方向、造型風格、色系搭配、編舞構圖、舞臺設計及宣傳物料等資料。對此,一些網友堅稱“只是部分元素相似,不過是行業共性”,但壓倒性的聲音認為“重疊的部分實在太多了,已遠遠超過了‘偶然’的范圍”。 附上部分韓國網友評論: - 對兩隊都不感興趣所以不太了解,但只看圖片,根本分不清誰是誰; - 企劃抄完還四處攻擊對方,這就是業力輪回; - 鬧成這樣還好意思抱怨被罵?好意思說精神遭受嚴重創傷?呵呵; - 不站隊也不懂孰是孰非,只希望各自安好。但若非惡意剪輯,矢口否認就未免太過無恥了; - 有些對比是不是太牽強了? - 這還看不出相似性的話,建議檢查下視力。細看的話,原版成員辨識度比山寨版高多了; - 哇,完全是照搬 NewJeans 啊; - 真是病態式的徹頭徹尾地抄襲,粉絲都沒法睜眼說瞎話,閉嘴也就罷了還要嘴硬? - 最好笑的是抄都抄不過; - 早就受夠 HYBE 的輿論操控手段了,更可悲的是這些女孩(Newjeans)還要為公司和抄襲行為背鍋; - 當初嘲諷 Newjeans 說都是概念常見、還辱罵 Newjeans 也抄襲……恭喜被法院認證“抄襲怪”稱號,重疊成這樣太過分了,別再用粉絲圍攻那套了; - 簡直是鏡像復制; - 若只一兩點尚可理解,如此多相似點?顯然有問題; - 確實抄了不少; - 明明說過沒抄的……放在一起看簡直一模一樣; - 都被法院點名了,還要繼續厚臉皮地呆在娛樂圈嗎?趕緊離開吧,真丟人啊; - 這些不都是很普遍的概念嗎?而且跟 illit 有什么關系呢?她們也是聽從公司安排而已; 對此您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附上更多對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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