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下跌,給我們的經濟、金融、財政等各個方面帶來的影響,我之前已經聊過很多了。今天我從一個被很多人低估的領域說起,那就是租房市場。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告服務平臺的數據顯示,2025年上海住宅平均租金下降了4.4%,其中單位租金下降了2.5%。這個數字雖然比房價降幅要小一些,但依舊很高(作為同比數據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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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現在的就業情況來看,之后房租有可能還會降。注意,只是“可能”,畢竟市場變量很多,很難準確預測。
那么,為什么說租房市場被低估了呢?這是因為它的影響面被低估了。你看,按照很多人的設想房租降不降,不外乎是房東和租客之間的事,好像跟外人沒多大關系,但事實上,房租變化所引發的漣漪,影響的遠遠不只是房東和租客。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房租變化,到底意味著什么?會帶來哪些影響?
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結合兩個當前的核心背景來看:一是房地產領域的底層運行邏輯,二是今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住房租賃條例》。乍一聽,政策文件和行業邏輯交織,似乎有些復雜,但其實這件事的本質并不難理解。
我們可以先從兩個常被提及的概念說起——“紅利”與“泡沫”。當一個領域快速增長時,有人稱之為“紅利”,也有人警惕它是“泡沫”。那么,二者究竟有何區別?
以房地產為例:假設一套房的單價從每平方米1000元飆升至10000元,這算紅利還是泡沫?不少人會用“漲幅大小”來判斷,覺得漲得太猛就是泡沫。但真正的核心不在漲幅,而在于人們買房的錢從何而來、能否承受。
我們可以把購房資金拆成兩類來看:
第一類:現有積蓄 + 一筆可償還的貸款。注意,這里的關鍵是“能還上”。比如我貸款20萬元,但未來數年收入穩定且有增長預期,幾年內就能還清,這筆債務是可控的。
第二類:同樣是貸款,但金額超出了償還能力,即現有積蓄 + 一筆還不起的貸款。
表面看都是借貸,但前者用的是“還得上的債”,后者則是“還不起的債”。而區分紅利與泡沫的關鍵,就在于房價的支撐力量來自哪一種:
- 如果成交價主要由“還得上的債”推動,哪怕房價漲得又快又高,也屬于紅利——因為有真實的收入和償還能力托底。
- 如果成交價靠“還不起的債”撐起來,哪怕漲幅不大,也是泡沫——因為債務超出了未來收入的承載力。
換言之,一個領域是紅利還是泡沫,不看價格絕對值,而看收入增長速度能否匹配價格增長。如果人們本就缺錢,未來也難有可觀收入,只是盲目相信房價會漲而不斷加杠桿買房,這就是在吹大泡沫。透支的債務越多,泡沫越危險;等到大家發現“這錢我真還不上”時,泡沫就會破裂。
這些其實都是基礎的金融常識,道理并不復雜。真正的難點在于,身處其中的人很難即時分辨眼前的高價是紅利還是泡沫,因為很多人并不能確切預知自己未來的收入是否足以償還當下的債務。
一般來說,一個領域都是,先紅利,后泡沫。這個過程一般是這樣的,我們拿房地產舉例。
首先,房地產價格上漲,帶動經濟的總體增長。就像我們之前講過的,你可以把房地產當成一個超級商品,而整個社會的很多產業都是它的供應鏈,包括建材、制造、電子等等。商品大幅漲價,也會帶著整個供應鏈一起漲價。房價漲了,所有人都跟著賺錢。
其次,因為所有人都跟著賺錢,因此人們對未來的預期會變得樂觀,認為自己未來還能賺到錢,于是人們就敢于借錢。同時,大家看房地產還在漲借錢的底氣就更足了。人們會覺得,這不是貸款,而是把自己未來的錢存到一個利息更高的地方。比如,我貸款20萬元買房,我不會覺得自己在借錢,我只是把自己未來要掙的20萬元,存到了增值更快的房地產領域。
最后,這個所有人都收入上漲的階段,并不會一直持續。因為對每個領域來說,低垂的果實都是有限的,容易賺的錢就那么多。因此早期人人都能賺錢,而到了后期錢會越來越難賺。這時,收入的增速就追不上房價的增速。紅利就會逐漸變成泡沫。
但問題是,你怎么可能觀察到所有人的賺錢情況呢?以及每個領域到底是在“低垂果實”的階段?還是已經到了“內卷賺錢難”的階段?這都很難判斷。而且作為當事人,往往還會再多想一層,就是“我覺得別人怎么覺得”,很多人都覺得別人覺得房價會漲,早晚會有人出高價買我的房。
從紅利滑向泡沫的過程,背后牽涉到眾多領域的深層變化,夾雜著無數人的心理博弈與預期搖擺,這讓整個過程變得異常復雜,也極難預測。
盡管其中微觀變量紛繁復雜,但從宏觀視角仍能梳理出一條相對清晰的主線——脫離實際價值。換句話說,從紅利演變為泡沫,本質上就是資產價格一步步背離其實際價值的過程。
所謂“實際價值”,對房子而言,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它的使用功能:買下后自住,或租給別人居住,都是在實現房子的使用價值。而泡沫的一大本質,就是大量購房者買房的目的不再是居住,而是轉手倒賣、賺取價差。如果這類投機者只是少數,尚不足以撼動整體房價;但當他們形成規模,就會不斷推高價格、催生泡沫。如果再疊加其他因素——例如美國的金融監管存在漏洞、次貸市場失控——房價泡沫就可能引發連鎖沖擊。2008年的美國次貸危機,正是這種機制下的典型爆發。
雖然過程錯綜復雜,但應對思路相對明確,其中一個關鍵路徑就是讓住房回歸實際價值、回歸使用價值。
怎樣實現這種回歸?
- 建設“好房子”:今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好房子”建設經驗做法(第一批)》。“好房子”的核心,是更能滿足人們的居住需求。推動這類房源供給,目的之一就是強化房子的居住屬性,弱化純投機動機。
- 發展租房市場:租房市場的繁榮,同樣是在引導房屋回歸使用價值。正如前文所說,一個市場越貼近“實際價值”的邏輯,泡沫空間就越小。因此,健全租房體系,不僅能緩解購房壓力,更是促使房地產行業走向良性循環的重要一環。
簡言之,讓房子重新服務于“住”的本質,并用多元化的居住解決方案分散單一買賣市場的壓力,是抑制泡沫、穩固行業健康發展的核心方向。
好,說到這,經過前面鋪墊的一大圈,我們算是解釋清楚了租房市場和整個房地產領域之間的關聯。注意,實際關聯還要更復雜,前面只是解釋了其中的一個關鍵的角度。
接下來,帶著這個視角,我們再看看今年的房租變化。這個變化要分成兩方面看。
首先,今年房租下降,不是原因,而是結果——這說明租房市場的供給增加了,這些增量多數來自個人房東,還有一部分來自地方政府的人才公寓,而政策性出租房的入市,又給整個市場提供了一個錨定價格,推動整個租房市場的價格進一步趨向合理。這是現在正在發生的情況。
其次,咱們再看未來。今年7月21日,國務院公布了《住房租賃條例》,這也是咱們國內首部,專門針對住房租賃市場的全國性行政法規。《條例》里的規定非常多,包括對房源真實性的規定,對住房硬件的最低要求,還有對租賃雙方利益的保障條款,等等。
有人可能會疑惑:《住房租賃條例》里的不少表述,在常見的房屋租賃合同,甚至中介提供的制式條款里都能找到,為什么還要專門出臺這樣一部法規?
原因很簡單——這部《條例》不僅是給普通租賃雙方看的,更是給執法與司法部門提供明確依據。過去,住房租賃糾紛缺乏專門的規范指引,法院審理時往往只能援引《民法典》里的原則性條文,裁判效率和針對性都受到限制。如今有了更具體、更貼合租賃場景的標尺,一旦出現爭議,雙方的維權效率將顯著提升。更重要的是,當市場主體的法律保障更充分,整個租房領域才能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這里的“良性發展”,并不是簡單地讓租金上漲或下跌。如果房租降幅過大,可能傳導至房地產市場,引發房價下行,甚至埋下通縮隱患;而租金漲幅過快,則會削弱市場的可持續性。因此,觀察租房市場必須兼顧全局性因素,比如市場規模、未來供給增量、關聯產業的聯動效應等。
在這方面,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聯合多家機構發布的《2025中國城市長租市場發展藍皮書》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
- 市場規模:我國目前約有2.6億租房人口,僅四大一線城市的租房群體就達4000萬人,占比接近50%——也就是說,在一線城市里,平均每兩人就有一人在租房。預計到2025年底,全國房屋租賃市場規模將達3.2萬億元,2025—2030年的復合年增長率約為7.5%。
- 人群結構變化:以往人們普遍認為租房主力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但最新數據顯示,在全國40個重點城市中,35歲以上租客占比已超過35%,超半數租客表示愿意接受5年以上的租房生活。這意味著,租房市場的潛在需求仍有較大擴展空間。
租房市場的穩健增長,還可能間接拉動消費。一方面,當租賃關系更穩定、權益更有保障,人們的購房焦慮會減輕,從而更愿意將收入用于日常消費,而非一味攢錢買房;另一方面,租房若能提供一種可靠的安全感,“租房結婚”“租房養老”等生活方式可能被逐步接受,這將推動社會觀念的轉變——房子不再僅僅是財富象征,而回歸到“居住”的本質。
換句話說,推動租房市場轉型的關鍵,或許不僅在于提供更多元的居住選擇,更在于塑造一種新的社會共識:讓居住方式擺脫單一的“買房=安定”的路徑依賴,使租房成為與購房并行且被認可的生活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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