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勝選后,又打出了一張新牌,開始對中國漁船動手,2月12日,日本海上執法力量在東海采取激進行動,出動4艘艦船圍堵扣押一艘中國漁船,并逮捕中國船長。
而讓高市沒想到,日本剛扣押中國漁船,抓走船長,中方就迅速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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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深夜,長崎港外海寒風刺骨,日本水產廳一紙指令傳到執法船指揮室:放人,從2月12日圍堵、登船、扣押,到13日晚收取書面擔保金后放行,前后不到30個小時。
這原本被高市早苗政府視為一次展示“執法權威”和“主權存在感”的行動,最后卻以匆忙收場告終,沒有長時間羈押,沒有高調示眾,也沒有持續發酵的輿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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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的中國船長和船上11名船員在夜色中重啟發動機,掉頭離開,對外說法是“依法處理、程序完成”,但節奏之快,本身已經說明問題。
把時間撥回2月12日,事發海域位于長崎縣五島市女島西南約170公里,是中日爭議敏感區域,日方單方面劃設的所謂專屬經濟區界線,一直是摩擦焦點,當日,日本水產廳出動“白鷗丸”“白萩丸”等4艘執法船實施圍堵,電子海圖上形成明顯合圍態勢。
4比1的力量配置,對付的是一艘無武裝的漁船,從行動規模看,這更像一次預設好的執法演練,而非臨時巡查,登船后,日方以“違反漁業主權法”為由扣押船長,試圖把一次海上執法升級為一次政治信號:在東海,日本可以單方面執行規則。
問題在于,節奏沒有按照設想推進,原本可能被設計成“長期扣押—輿論放大—形成震懾”的流程,只走完了第一步就戛然而止,不到兩天,事情就結束,表面看,日方收了擔保金,程序上站得住,但從時間長度和處理方式看,這更像一次臨時止損。
執法動作有了,效果卻沒能延續,海面恢復平靜,可行動本身已經留下疑問:這次試探,到底是在展示能力,還是暴露承受力?正是在這個疑問之下,第二層博弈迅速展開。
2月12日這個時間點,并非偶然,正值中國春節前夕,按照傳統判斷,這是行政節奏放緩、社會注意力分散的時段,一些策略通常會押注“節日窗口”,認為對方反應會偏慢或趨于克制。
這種計算并不復雜:短期動作、有限沖突、控制規模,爭取在對方全面反應前完成既定目標,但這一次,預期并未兌現。
2月13日白天,中國外交部迅速表態,要求公正執法、保障權益、盡快放人,中國駐福岡總領館啟動領事保護機制,信息溝通和法律程序同步推進,更早的背景是,2月10日中國海警編隊已在相關海域開展常態化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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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海上態勢并未因為節日而出現真空,所謂“空窗期”并不存在,至少在東海方向,巡航、監測和應急機制都保持運轉。
這意味著,圍堵行動一開始就面臨雙重壓力:一是外交層面的即時回應,二是海上力量存在的持續性,若選擇繼續延長扣押時間,事件強度可能升級,外交成本隨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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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剛剛確立“西南諸島防衛戰略”的高市政府而言,如何在展示強硬與控制風險之間拿捏分寸,是現實問題,最終選擇收取擔保金后放行,既保留“執法完成”的表述,也避免事態外溢。
從操作層面看,這是一次快速止損,從戰略層面看,則暴露出試探空間并沒有想象中寬,正是在這種現實邊界下,東京面臨的困境開始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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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次海上事件放進更大的背景里,會看到一種重復出現的模式:動作很快,聲勢不小,但持續度有限,此前圍繞外交言論的風波、議會層面的激烈表態,都曾引發輿論高潮,最后卻回到相對克制的軌道。
長崎外海的扣押與放行,是類似邏輯在海上的一次呈現——姿態要到位,但對抗強度不能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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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近期向菲律賓交付沿海雷達系統,強化周邊海域監測合作,這種多點布局意在擴大影響范圍,但也說明單一方向的壓力承受空間有限。
東海這次事件顯示出一個現實:任何試圖通過短促行動改變爭議海域現狀的嘗試,都必須面對快速回應機制和既有海上存在,過去那種“扣押—拉長時間—形成談判籌碼”的操作路徑,難度明顯提高。
2月13日晚,漁船離開時海面恢復平靜,但平靜并不等于問題消失,它更像一次測試后的歸位,對東京來說,問題不在于是否還能派出執法船,而在于每一次行動能承受多大的后果,對北京來說,關鍵在于保持節奏穩定而不被拖入失控對抗。
三十小時的過程,說明雙方都在邊界內試探,下一次紅點在雷達上出現時,節奏或許仍然會很快,但每一步都會更謹慎——這場圍繞海域規則的博弈,還遠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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