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的除夕夜,夜色已深。北平的胡同里沒有一盞紅燈籠,上海的弄堂里聽不見一聲鞭炮響。
王老太太把灶糖藏在棉襖最里層的口袋,躡手躡腳地走到灶臺前。她剛要跪下祭灶,一道手電筒的光束猛地刺破黑暗——
“干什么的?!不知道禁令嗎?還敢搞這些封建迷信!”
王老太太嚇得一哆嗦,灶糖從懷里滾落。巡邏的警察大步上前,一腳踩碎了那塊被她捂了一路的糖瓜。
與此同時,胡同口的老周家剛把春聯貼上門框,漿糊還沒干透,就被兩個便衣撕得粉碎。
老周賠著笑臉遞煙:“老總,大過年的,您高抬貴手……”話沒說完,就被一把推開:“過年?誰告訴你今天是過年?再胡說八道,跟我去巡捕房走一趟!”
那一夜,整個城市靜得可怕。沒有鞭炮聲,沒有拜年聲,甚至連殺雞宰鵝的人家都得把門窗關得嚴嚴實實,生怕一丁點動靜招來警察。
中國人過了幾千年的年,怎么突然就“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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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節”之名的由來
很多人不知道,我們現在熱熱鬧鬧過的“春節”,其實是個“00后新人”。在此之前的幾千年里,中國人過年,從來沒有“春節”這個名字。
在古代,農歷正月初一被稱為“元日”“元旦”或“歲首”。從漢武帝頒行《太初歷》開始,這個日子就一直是中國人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
畢竟是一年的開頭、春季的開頭、正月的開頭,三重美好疊加,當然得要好好慶祝。
過年的習俗一代代傳承,早已融入中國人的血脈,成為農耕文明里最隆重的儀式感。
但是“春節”這個名字,直到民國初年才誕生。
1912 年,隨著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統治,民國為彰顯與封建帝制的決裂,迅速推行一系列現代化改革,其中包括歷法變革:廢除沿用數千年的農歷,改用公歷紀年,并將公歷 1 月 1 日定為 "新年"。
這是當時知識精英普遍存在的認知:傳統文化是中國走向現代化的阻礙,而采用公歷則是 "與世界接軌" 的必要步驟。
當然,對于廣大民眾而言,農歷不僅是計時工具,更是與農業生產、節氣變化、民俗活動緊密相連的生活體系,這些祖祖輩輩傳下來的習俗,怎么可能因為一張告示就抹掉?因此引發 "民多怨之" 的社會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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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北洋政府內務總長朱啟鈐向大總統袁世凱上了一道呈文。這位深受西方文化影響卻又深諳中國民情的官員,提出了一個巧妙的建議:
“乘時布令,當循世界各國之通例;而驗民閔俗,亦定四時之佳節。”
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咱們要跟國際接軌,但也得照顧老百姓的習俗。不如把農歷正月初一定為“春節”,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也一并確立,各放假一天。
袁世凱大筆一揮——準了。
于是,1914年的農歷正月初一,"春節" 這一名稱由此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官方表面上推行公歷,私下里默許百姓過春節;你有你的“新歷年”,我有我的“舊歷年”,井水不犯河水。
二、最嚴“禁年令”的出臺
1928年,北伐勝利,南京政府名義上統一了全國,一場更激進的“歷法改革”隨之啟動。
此時的中國,深受“西學東漸”思潮的影響,在一眾知識精英的推動下,將農歷和春節定性為“封建迷信”“封建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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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認為,舊歷是封建帝制的象征,過舊歷年是“愚昧落后”的表現,只有過公歷新年(元旦),才是“文明開化”的標志,才能真正“與世界接軌”,與世界列強并駕齊驅。
于是,一份堪稱“史上最嚴”的“禁年令”正式出臺,核心只有一句話:廢除舊歷,普用國歷,禁止全國過農歷春節,一律不準循俗放假。
這份禁令,不是簡單的“提倡”,而是全方位、無死角的管控,從官方到民間,從城市到鄉村,沒有一處例外。
官方層面,禁令執行得極為嚴苛。春節假期被徹底取消,公職人員必須正常上班,學生必須按時上課,遲到、早退、曠工者,將受到嚴厲處罰——輕則記過、罰款,重則被開除、拘留。
政府甚至專門成立了“歷法推進委員會”,派人到各個機關、學校、企業檢查,登記缺席人員的姓名,一旦發現違規,絕不姑息。
民間層面,禁令更是細致到了令人荒唐的地步。官方嚴禁百姓貼春聯、放鞭炮、拜年、守歲,甚至禁止穿新衣、備年貨、殺雞宰鴨——凡是和“過年”相關的一切行為,都被列為“違禁行為”。
商店不準關門歇業,必須正常營業;街頭不準出現任何與春節相關的商品,就連賣灶糖、賣春聯的小販,都要被抓去罰款、拘留。
各地的巡警全員上崗,帶著手電筒和手銬上街巡查,不分白天黑夜,挨家挨戶搜查。
山東省主席孫良誠的通令尤為嚴苛,見面說 "恭喜" 者 "罰洋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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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群眾的對策
人們為了躲避巡查,除夕夜全都熄燈靜坐,碗筷輕拿輕放,連孩子哭都要捂住嘴,生怕被巡警發現“偷過年”的痕跡。
為了“移風易俗”,官方還煞費苦心地推出了一系列“替代方案”:
把所有的年俗活動強行搬到元旦。元旦前,組織“掃除日”;元旦當天,舉辦“團拜會”;還專門編印了“國歷春聯”,比如“慶賀新年,大家同樂;實行國歷,萬象更新”之類的,發到各機關學校,要求必須張貼,但應者寥寥。
也有一些知識分子站出來發聲,言辭犀利:“廢的是歷法,毀的是人心。政府的禁令不是在移風易俗,而是在割裂中國人的文化記憶。”
可惜這樣的聲音,在當時激進的政治氛圍中,顯得微弱而無力。
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些強制措施遭遇了民間的消極抵抗。
商家采用 "警察來則開門,警察去則關門" 的游擊策略;百姓將祭祖儀式轉入地下;春聯改貼在門內;鞭炮則在深夜偷偷燃放。年夜飯從傍晚改到了深夜。
各家各戶等到巡查隊收了工,才悄悄起來過年,過春節。
山西一位縉紳在日記中寫道:"陽歷新年百姓皆不以為然,惟官廳慶賀,民皆睨而視之,且謂是彼等之年,非吾之新年耳!" 這種 "陽奉陰違" 的態度使得禁令在基層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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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民族危亡的陰影籠罩全國。
國民政府疲于應對內憂外患,再也無力維持這種“文化抑制”。加上老百姓的抵制愈演愈烈,各地基層官員也漸漸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到1930年代中期,所謂的“禁年令”已經形同虛設。
1934年,國民政府不得不低調地承認“民間習俗不宜過于干涉”。雖然沒有正式發文恢復春節假期,但各地已經默認了老百姓過年的權利。
抗戰全面爆發后,春節更是成為凝聚民族力量的重要紐帶。大后方、敵后根據地,甚至淪陷區,人們借著過年的機會,傳遞消息、聯絡感情、鼓舞士氣。這時候誰再提“廢歷禁年”,簡直是不識時務。
1949年新中國成立,春節被正式定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三天。中國人終于可以堂堂正正地過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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