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農民朋友后臺咨詢京坤律師,詢問2026年開始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確權登記的政策,尤其是“一戶多宅”/“未批先建”等歷史遺留問題該如何解決,其實都有具體的分類解決辦法,接下來京坤律師就和大家聊聊。
關于“一戶多宅”的處理辦法
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合法途徑獲得的宅基地,不管有幾處,全部都能確權登記,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面積未超標的多處宅基地:如果農戶有多處宅基地,但總面積沒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那這些宅基地可以當作一處來管理,并且進行確權登記。
面積超標的多處宅基地:要是多處宅基地面積超標了,農戶可以在當地規定的標準范圍內,挑選一處或者幾處合并起來管理,然后進行確權登記。
符合分戶條件但未分戶的:對于那些符合分戶條件,但還沒分戶的農戶,得先按照規定辦理分戶手續,之后才能進行宅基地確權登記。而且分戶這件事,不能和戶籍管理脫節,得按正規流程來。
建新不拆舊的:有些農戶建了新房,卻不把舊房的宅基地退出來。按照新政策,必須先把原宅基地退出來,新宅基地才能確權登記,原宅基地的登記信息也會被注銷。
繼承農房占用宅基地:要是農戶繼承了農房,從而占用了宅基地,這種情況可以按照規定進行登記。不過,后續得加強管理,防止有人借繼承之名,行變相買賣宅基地之實。
農房用地未經審批的處理辦法
符合“一戶一宅”且現狀為建設用地的:如果農戶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而且現在占用的土地已經是建設用地了,經過集體確認、公告之后大家都沒意見,再經過鄉鎮政府批準,就可以進行確權登記。
涉及占用農用地的:要是農房用地占用了農用地,不過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就已經開始用地了,經過確認之后,可以按照建設用地來辦理登記手續。
不予登記的情形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宅基地和農房都能確權登記。像城鎮居民違法購買宅基地、社會資本來農村建別墅、違法圈占買賣宅基地、建設“小產權房”、違反基本農田和生態紅線管控要求建房,還有超過附記額度的違法建筑等,這些情況都不予登記。
便民舉措
為了讓農民朋友辦理確權登記更方便,新政策還推出了一系列便民舉措。推動宅基地審批、規劃許可、不動產登記“一站式”辦理,農民不用再東奔西走,在一個地方就能把所有手續辦完。同時,實現數據實時共享,鼓勵批量辦理業務,還推行電子證照,讓農民辦事更快捷。另外,在登記的時候,必須把全部家庭成員的權益都列明,保障每個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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