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令人心痛!
完全本來可以避免的悲劇卻還是發生了,而且是多地連續發生了。
2月15號下午,江蘇連云港東海縣石榴街道東安村一煙花爆竹零售店發生爆炸,事故導致8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也非常的重視,已經由國務院安委辦掛牌督辦。
可這些事故剛剛發生沒幾天,2月18日下午2點左右,湖北省襄陽市宜城市鄭集鎮的一家煙花爆竹零售店又發生了起火爆炸,這起事故后果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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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過火面超100平米,事故導致12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趕到現場緊急處理,經過2小時左右的救援,明火在15時30分左右撲滅。
這兩起煙花爆竹店發生爆炸事故的特征都有點像,第一都發生在這種鄉鎮的煙花爆竹零售店,第二,事故發生的結果都非常嚴重,兩起事故導致20人死亡。
根據現場視頻顯示,煙花爆竹店就是在大馬路邊上的自建房里,據說是一對夫妻經營的,發生爆炸后,現場還有人跑出來,應該是隔壁店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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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的時間就是在春節煙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湖北宜城這次爆炸距離江蘇連云港2月15煙花爆炸爆燃事故僅僅只隔了三天,這說明當地相關部門沒有引起重視。
如果能夠吸取江蘇連云港煙花爆竹爆燃事故,這種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都按照相關標準和要求去經營和儲存、銷售,會發生這樣嚴重的事故嗎?
今天是正月初二,有這么多人在這煙花爆竹店里嗎?還是大家來這個煙花爆竹店老板家里拜年的,然后大家聚在一起可能抽煙了,最后就發生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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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標準,煙花爆竹店肯定要遠離居民區,倉庫、銷售和居住肯定不能在一起,如果沒有密集人員在一起,即使發生事故,也不會造成這么大的人員傷亡事故。
特別是在煙花爆竹店里,一定要禁止明火,不能有人員聚集,現場不能有人抽煙。
兩起事故造成20人死亡,冰冷的數字后面是一個家庭的失去親人的代價!
之前一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原因有兩個,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會污染空氣,而且還非常的不安全,事故發生容易引發群死群傷。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后,很多人又說過年沒氣氛了,兩年好像慢慢的又開放了,大街小巷雖然都掛著南方煙花爆竹的橫幅,大家還是偷偷摸摸的在放,我家從來不買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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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那種電子鞭炮,我覺得買點電子鞭炮也是挺好的,既有了氣氛,也有了氛圍,效果也達到了,為什么一定要放那種煙花爆竹呢?因為放煙花爆竹的時候,那個煙霧真的太大了。
如果沒有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定要從源頭就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生產那種爆炸性非常強的煙花爆竹,在生產和經營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格管理,一定要遠離居民區,消防設施一定要到位。
說實話,這種煙花爆竹一旦燃爆以后也是無解的,因為這個都是易燃易爆物,滅火根本來不及!
警鐘長鳴!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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