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湖北襄陽宜城煙花爆竹爆燃事故新聞發布會召開,通報了這起事故的初步情況,最終確認事故造成12人遇難,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遇難者身份全部核實,除1人為經營者林某某外,另外11人是前來購買煙花爆竹的顧客。
![]()
逝者令人痛惜,教訓極其深刻。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官方還在調查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違法違規其中的關鍵。本文據此梳理了與煙花爆竹相關的法律法規關鍵條款,供生產者、運輸者、經營者、儲存者、銷售者、管理者和燃放者參考。
![]()
一、煙花爆竹專項管理法律法規
1.《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55 號,2016 修訂)
這部行政法規的適用范圍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全環節,核心條款(與事故直接相關)有以下幾條:
一是第16條,零售經營者應具備條件,包括場所與居住場所分離、符合安全距離、配備消防器材。
二是第17條,零售許可證載明經營場所、儲存量,嚴禁超量、超范圍。
三是第20條,嚴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經營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四是第38條,違法經營處罰:責令停止、沒收物品及違法所得,并處2–10 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
2.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65號)
這是一部部門規章,核心條款有以下幾條:
一是第16條:零售場所嚴禁與居住場所同棟,與人員密集區、重要建筑保持安全距離。
二是第31條:未經許可、超范圍、超量經營,處2–10萬元罰款并沒收物品。
三是第32條:出租、轉讓許可證,處1–3 萬元罰款;情節嚴重吊銷許可證。
3.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 13 號)
這部規章的效力與上述《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一樣,核心條款包括:
一是第19條:嚴禁超量儲存、混存不相容物品,堆碼符合標準。
二是第20條:零售場所不得超核定藥量存放,嚴禁在經營場所內拆箱、加工中國政府網。
二、安全生產基礎法律(監管與主體責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 修正)
這是最新的安全生產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第4條: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全員責任制、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
二是第36條:安全設備、消防設施必須合格、定期維護;危險物品儲存符合國家標準。
三是第114條:發生重大事故,對單位處200–1000萬元罰款;主要負責人處上一年年收入60%罰款;情節嚴重追究刑責。
四是第115條:監管部門履職不力、失職瀆職,對直接負責人員依法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
2.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 號)
這是關于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行政法規,核心條款如下:
一是第3條:重大事故(死亡 10–29 人)由省級政府組織調查;國務院安委會可掛牌督辦。
二是第19條: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逐級上報至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中國政府網。
三是第32條:重大事故調查報告60日內提交,批復后1年內落實整改并公開。
四是第40條:事故單位暫扣 / 吊銷證照;責任人5 年內不得擔任同類單位主要負責人中國政府網。
三、事故調查與督辦(本次事故適用)
1. 《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
國務院安委會對重大事故掛牌督辦,要求查明原因、嚴肅追責、公開調查報告應急管理部。在這起事故中,根據公開信息,湖北省政府按要求組織調查,結案前報國務院安委辦審核,并向社會公布應急管理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一是第19條: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二是第 61 條:違反上述規定,責令停產停業,并處5000–5 萬元罰款。
四、刑事責任(事故責任人追責)
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以下條款中:
一是第134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惡劣(死亡 10 人以上)處3–7 年有期徒刑。
二是第136條【危險物品肇事罪】:違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管理規定,發生重大事故,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7年有期徒刑。
三是第397條【濫用職權罪 / 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職不力、監管缺位,致使公共財產、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7年有期徒刑。
五、民事賠償(遇難者家屬維權)
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具體規定中:
一是第1239條:占有或使用易燃、易爆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使用人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除非能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
二是第1179條、1181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死亡的,應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