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春節長假,最悲劇事故莫過湖北宜城“2·18”煙花店爆燃。
一鞭炮仗,一連串誤判,一番錯誤應急處置,最終導致12人遇難,含5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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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近五、六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相關事故中最慘烈的一次,死亡人數不僅遠超近年春節同類事故,甚至超過了2020年全年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事故死亡人數(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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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傳的現場多角度視頻來看,事故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一系列明顯的誤判和錯誤操作,這些人為因素與場所本身的隱患相互疊加,最終將一場本可控制的初期火情演變為無法挽回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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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這家“千和煙花爆竹專營店”是固定門面的室內銷售點,而非臨時攤位。這本身就違反了煙花爆竹零售“嚴禁在封閉空間大量儲存”的安全原則。
與傳統露天攤位相比,大量煙花爆竹集中堆放在密閉空間,通風極差、逃生通道單一,一旦起火熱量迅速積聚,極易引發連環殉爆,為災難埋下結構性隱患。
在此基礎上,火情初期的應對中,店主的處置又出現了方向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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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現場視頻顯示,事故起因是有人在店外近距離燃放煙花爆竹,飛散的火星或高溫殘渣穿透門窗或縫隙進入店內,引燃了堆放的煙花爆竹產品。按照安全規范,煙花爆竹零售點周圍五十米范圍內應嚴禁明火和燃放行為。
當店主發現異常時,他面臨的是一個需要迅速判斷態勢的緊急時刻。正確的處置應當是立即意識到店內可能已存在火源,第一時間大喊警示,組織店內人員尤其是兒童向門外疏散,同時自己盡快撤離并呼叫救援。
然而,店主卻疑似做出了相反的判斷(以下是根據視頻顯示情況的合理推斷)——他誤以為威脅來自外部,認為只要將卷簾門拉下,就能將外部的煙花隔離在店外,從而保護店內的人員和貨物。這一誤判之下,他迅速沖回店內,結果卻將已起火的店內空間徹底封閉,也阻斷了唯一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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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店主當時能夠保持冷靜,意識到"疏散人員比保護貨物重要百倍",哪怕只是敞開大門讓店內人員自行逃離,傷亡人數都可能大幅降低,甚至可能僅造成財產損失而無人遇難。
最終,店主本人也死于自己的誤判,說明其操作絕非惡意而是真正的無知——這種無知,本可以通過嚴格的準入培訓、現場監管和應急演練來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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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零售絕非普通經營,選址、存量、培訓缺一不可。宜城事故正是選址、管理與錯誤決策、錯誤操作疊加下的慘痛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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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悲劇發生在安全監管持續強化的背景下,暴露出基層零售環節仍存在嚴重漏洞,具有極強警示意義。
丙午赤馬年,凡事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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