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谷愛凌奪冠,評論區仍然有諸多批評的聲音,有些人質疑她的“純粹性”,仿佛必須是原汁原味的中國人才當得起榮耀;有些人則質疑她生在美國卻不知“感恩”,反而投身大洋彼岸。很多意見相左、陣營對立的群體,在批評谷愛凌這件事上仿佛找到了共同點。
我斗膽,為谷愛凌說幾句話。
先聲明,我并不是谷愛凌的粉絲,覺得她挺美挺颯文武雙全,但對她從事的運動項目并不熱衷,對她這個人也并無特別的偏愛。
作為路人,我覺得谷愛凌遭遇的批評有些無厘頭。質疑她的國籍,并無任何證據,既然她符合奧委會的參賽資格,就不適合做陰謀論的猜忌。我反對給體育競技和運動員的選擇套上意識形態色彩,讓運動純粹一點。還有人認為,谷愛凌出生于美國,“美國培養了她”,她轉投中國隊便是忘恩負義、精致利己,我覺得有失偏頗。
“美國培養了她”,這種思維方式已經陷入窠臼。谷愛凌出生在美國,她的母親是工作者和納稅人,支付她教育和訓練費用的是她的母親。因此培養她的是母親,而非美國。出生地并不天然對民眾擁有恩義,國家卻因為納稅應該感謝公民的貢獻,并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在這個邏輯上,谷愛凌童年所享受的公共服務,是其母親納稅后應得的。美國并沒有用納稅人的錢,而給谷愛凌特別照顧,所以稱不上“培養了她”。
這里是以美國為例,我真正想破除的是“某國培養了你”的思維方式,并再次強調,出生地并不天然對民眾擁有恩義,無論市場體系還是舉國體制。前者是基于市場的自由選擇,后者是體制基于自身的需求而開展選拔,在兩種情況下,運動員之于國家都是貢獻者,他們不虧欠什么,也無需試圖進行道德苛責。運動員選擇歸化還是出海,都是人家的個人選擇,都應該尊重且不背負任何道德枷鎖。
國籍選擇,我認為無非有兩個因素:情感和機會。情感因素,包括對某種文化、體制的感情,只要不是擁抱納粹那種公認的邪惡主體,個體的選擇就無可厚非;機會則包括家庭、工作機緣等等,這類決策更是個人化,有人愿意通過嫁娶進入某個國家,有人認為去別的國家有更多的發展空間、物質利益,這些影響因素都無關乎道德。我之所以如此總結,無非還是為了破除一種關于國家恩義的理念,我們愛一個國家、文化、制度,并非出于背負恩義,而出于獨立思考后的選擇與熱愛。尊重人的合法權利,少用道德綁架,是我始終要修習的功課。當然,我們也有質疑程序的權利,那就勇敢地質疑程序設置者,而非那個做選擇的女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