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一名印度裔清潔工在岸邊打掃時,發現兩個被水浸泡的紙箱,打開后竟看到女性尸塊。
警方快速核查后確認,死者是來自中國吉林長春、年僅22歲的打工女孩劉紅梅。而殘忍殺害并分尸她的,正是與她相戀一年多、比她大28歲的華裔男上司梁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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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紅梅,她1983年出生在黑龍江勃利縣一個普通工人家庭,家里有4個兄弟姐妹,后來全家搬到吉林長春定居,家境不算富裕但尚可維持。
劉紅梅初中畢業后就輟學打工,先后做過后廚洗碗工、餐廳服務員等苦力活,十分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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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心一輩子平庸的她,偶然聽說去新加坡打工薪資遠高于國內,便動了赴新打工的念頭。
為了實現這個想法,劉紅梅特意進入吉林外國語大學,系統學習了兩年多英語。然后,她聯系上長春一家勞務輸出公司,家人四處借債才湊齊4萬多元出國費用,幫她辦好了護照和打工簽證。
過完年后,劉紅梅跟著姐姐劉紅偉一同前往新加坡,劉紅梅經中介安排,進入實龍崗北的一家電子廠當操作員,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新加坡站穩腳跟,永久留在那里,改變自己的命運。
再說說兇手梁少初,他1955年出生在新加坡一個普通華人家庭,祖籍廣東順德,有一個雙胞胎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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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學畢業后服了兩年兵役,隨后進入新加坡電信公司工作20年,1996年辭職創業失敗,1997年入職朗訊科技微電子私人有限公司,憑借多年經驗晉升為生產主管,后來被調到劉紅梅所在的電子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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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少初當時月薪3743新元(含加班費),在當時的新加坡屬于高薪階層,日子十分寬裕。
他早已結婚,與華人妻子育有3個孩子,案發時大女兒是小學英語老師,兒子讀本科,小女兒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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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親友鄰居眼中,他是慈父也是負責任的丈夫,沒人能想到這個“好男人”會做出如此殘忍的事。
劉紅梅正式入職工廠后,梁少初成了她的直屬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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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接手時,梁少初對劉紅梅工作要求很高,經常施壓批評,但劉紅梅能吃苦、腦子靈,很快適應了工作節奏,還先后兩次晉升,最終成了梁少初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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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劉紅梅的前主管符儒成發現,一次劉紅梅和梁少初一起值夜班,下班后兩人都沒回家,結合平時的關系,他推測兩人可能去了酒店。雖無確鑿證據,但緋聞愈發激烈。
直到2004年9月14日劉紅梅22歲生日當天,梁少初在工廠當眾親吻了她,這一幕被眾多工友看到,引發現場喧嘩,兩人因工作場所不當行為被公司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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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劉紅梅愿意和梁少初在一起,核心是想通過與新加坡籍的他結婚,拿到新加坡綠卡,徹底留在新加坡。
此前她也曾嘗試相親,卻屢屢失敗,無奈之下陷入了這段不正當關系。而梁少初大概率看穿了她的心思,為了穩住她或滿足私欲,承諾會和她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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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梁少初特意為劉紅梅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用于約會,房租全由他支付。
但到了2005年4月,劉紅梅搬到了姐姐家——當時姐姐已和一名新加坡男子訂婚,姐夫家有空房。
搬到姐姐家后,劉紅梅漸漸清醒,萌生了分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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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5日早上7點,劉紅梅下班后正常離開工廠,可到了當晚7點她該上夜班時,卻遲遲未到崗。
梁少初得知后,安排工友給她打電話,可電話始終無法接通。工友們以為她臨時有事曠工,沒多想也沒及時報警,錯過了尋找她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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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6月16日早上9點,那名印度裔清潔工在加冷河岸邊發現了兩個水泡的紙箱,里面裝著女性尸塊,一個裝下半身軀干,一個裝上半身軀干。
案件發生后,新加坡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全面偵查,首先排查劉紅梅的人際關系,很快鎖定兩名重點嫌疑人——前主管符儒成和現主管梁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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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不少工友懷疑符儒成,但警方調查后發現,他表現鎮定、積極配合調查,還主動透露了兩人的私情,結合其他證據,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
排除符儒成后,警方將全部注意力放在梁少初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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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查閱工廠檔案,找到了兩人2004年因當眾接吻被警告的記錄,隨后傳喚梁少初。
面對問詢,梁少初一口咬定兩人只是普通上下級,拒不承認私情,且說話時十分緊張,手指還有明顯劃痕,形跡可疑,這讓警方更加確定他與案件脫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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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比對,缺頁報紙與發現尸塊時旁邊的報紙完全吻合,塑料袋也和裝尸塊的款式一致;更關鍵的是,警方在他家衛生間馬桶底部發現少量血跡,DNA比對確認是劉紅梅的,這成為指控他的關鍵間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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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鐵證,梁少初終于松口,卻編造謊言:他聲稱2005年6月15日邀請劉紅梅到家中,兩人因結婚事宜爭執,劉紅梅逼婚不成提出殉情,他一時糊涂協助其窒息身亡,后來因害怕才分尸拋尸,始終否認謀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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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并未相信他的謊言,一方面繼續搜尋劉紅梅剩余尸塊,另一方面對已發現尸塊進行法醫尸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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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推測頭顱和小腿可能被丟棄到垃圾站,隨即組織人員搜查多個垃圾站和焚化廠,最終在大士南垃圾焚化廠的3噸垃圾中找到了剩余尸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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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尸檢發現,劉紅梅身上無防御傷、未遭性侵,小腿尸塊上的金屬碎片,經比對正是來自梁少初家那把損壞的菜刀,這成為指控他謀殺的直接證據。
警方調查發現,劉紅梅案發前曾報警稱銀行卡丟失,調取銀行監控后清晰看到,偷卡并取走2000新元的正是梁少初。
在鐵證面前,梁少初終于如實供述罪行:他偷卡取錢后,擔心事情暴露,一旦偷卡之事被發現,他與劉紅梅的出軌真相也會曝光,到時候會失去高薪工作、破壞家庭,還會遭到親友鄰居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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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掩蓋過錯,他誘騙劉紅梅到家中將其殺害,隨后分尸拋尸,妄圖逃避法律制裁。
2006年5月3日,這起轟動中新兩國的分尸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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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沒想到的是,梁少初當庭翻供,聲稱之前的認罪供述是被警方誘騙作出的,還辯稱劉紅梅是自愿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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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憤怒的是,當法官安排人員演示勒頸過程、還原案發場景時,梁少初竟露出詭異微笑,其冷漠殘忍讓在場所有人震驚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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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作出判決,裁定梁少初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絞刑。
2007年11月30日,52歲的梁少初在新加坡被執行絞刑,這個自私殘忍的兇手,終于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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