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彭冰 柳姍姍 通訊員周博)春節前夕,幾名農民工代表來到吉林省總工會,將寫著“工會護薪有溫度 為民解憂有力度”的錦旗送到吉林省總工會一級巡視員孫在旗手中,感謝工會幫助他們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資。
2024年初,上海某公司承包長春凈月中央公園項目后,雇用48名農民工進行施工,但工程竣工后,公司卻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共計148萬余元。
“我們多次討要,公司負責人總說‘再等等’,可總也見不到錢。”農民工代表周師傅說。無奈之下,工友們向?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投訴,但經多輪溝通,涉事企業仍拒不支付。隨后,周師傅等人前往吉林省總工會委托、簽約的北京德恒(長春)律師事務所申請工會法律援助。吉林省總工會勞法部審核法律援助材料后,確認該案件符合工會法律援助條件,要求承辦案件律師事務所高度重視,在安撫農民工情緒的同時,盡快將訴訟材料遞交凈月開發區人民法院,妥善處理案件。同時,啟動勞動爭議多元化解“七方聯動”機制,通過長春市總工會、凈月開發區總工會,與凈月區人民法院、區城市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取得聯系,聯動開展工作。
在幾方的共同努力下,2026年1月29日,案件開庭審理。2月6日,被告全額償還了48名農民工被拖欠的148萬余元工資。該案充分發揮了工會、法院、勞動監察部門在做好群眾性勞動爭議化解工作、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協同作用,有效預防和化解了勞動領域矛盾糾紛。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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