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萬余方棄渣變廢為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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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山西省澤州縣檢察院干警在該縣白水河河段查看河道整改情況。
2026年1月7日,北風刮得正緊,山西省澤州縣白水河河道兩側的枯草被風吹得伏倒在地。“這回清理得徹底,夏天河水肯定能痛快地流了。”附近村民對前來勘查的澤州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說道。
這里曾經是澤州縣檢察院辦理督促保護白水河河道行洪安全公益訴訟案件的現場,彼時,河道內堆滿了開采的石料、砂石、油桶、建筑垃圾,既嚴重妨礙行洪安全,又破壞沿岸生態環境。如今,這些影響觀感、危害安全的堆積物已全部被清理清運,河床恢復了原本樣貌。雖是寒冬,草木尚未返青,水流也較平緩,但夏日汛期水流沖刷河床的痕跡依然清晰可見。
告急:3萬余方棄渣成防洪隱患
位于晉豫交界處的白水河大箕鎮兩谷坨村段,是重要的國考水質監測斷面。2023年夏,原監測站房被特大洪水沖毀,項目主管單位隨即啟動重建工程。施工期間,為降低運輸成本、加快進度,施工單位“就地取材”,將河道內開采的石料、清理的砂石堆筑成臨時施工便道。工程竣工后,這些渣土卻未被及時清運,日積月累形成長約60米、高約15米的巨型堆積體,猶如一道“土石壩”阻斷河道自然流向。
2024年夏,當北方進入“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大箕鎮兩谷坨村的白水河河段卻橫亙著一道由3萬余立方米棄渣堆成的“人工堤壩”,在汛期不僅嚴重阻礙行洪,更成為威脅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隱患。
時值北方主汛期,氣象部門連續發布強降雨預警,白水河水位持續上漲,河道內棄渣堆阻水問題日益突出——上游來水在此受阻后流速湍急,沖擊下方過河大橋,加之下游河道建有攔河水壩,砂石有淤積河壩的風險;下游的河南省博愛縣、沁陽市防汛部門接連發出預警函,要求及時清灘清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面對迫在眉睫的汛情威脅與錯綜復雜的治理難題,澤州縣檢察院依托“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開展了一場從迅速響應到長效治理的河道保衛戰。
響應:制發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整改
2024年7月16日,通過“河長+檢察長”信息共享機制接到該線索的當天,澤州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便聯合相關行政機關、屬地政府組成聯合勘查組,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水小的時候,河道被擠占大半,一旦下大雨,水根本泄不下去,眼看著河水陡漲,這心里就不踏實。”現場村民指著河道中央綿延的渣土堆,十分憂慮。
勘查采用“空中+地面”立體取證的模式:無人機航拍獲取堆積體全貌及侵占河道范圍;測量人員實地測算渣土方量、堆積尺寸。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棄渣總量3萬余立方米,侵占河道長度達68米,導致該段行洪斷面縮減約43%。更嚴峻的是,部分棄渣已滑落至主河道,進一步阻礙水流。
“這不是簡單的垃圾堆放問題,而是涉及防洪安全的重大隱患。”在現場勘查的檢察官指出,如遇強降雨,極易引發河道潰決式泄流,棄渣沖擊力強,嚴重威脅下游村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現場勘查次日,澤州縣檢察院依法立案調查,并邀請該縣水務局對棄渣堆積造成的行洪影響、清理緊迫性、處置方案等進行全面論證。
2024年7月26日,澤州縣檢察院分別向河道主管部門及屬地政府發出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明確提出“15日內完成棄渣清理,全面恢復河道行洪功能”的整改要求。
檢察建議發出后,清理工作并未立即啟動。責任單位反映面臨三大難題:一是清運成本較高,初步測算需資金20余萬元,無相應預算;二是棄渣處置場地難尋,附近無合規渣土消納場,外運處置不僅費用倍增,還可能造成沿途揚塵、噪聲等二次污染;三是生態保護要求高,部分渣土中混雜了建筑垃圾,簡單填埋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清理工作不能因追求速度而忽視規范,更不能為解決一個問題而制造新的問題。”澤州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實現“依法清理、科學處置、標本兼治”的目標,該院決定搭建多方協商平臺,推動形成最優解決方案。
破局:多方協商找到“最優解”
2024年8月2日,澤州縣檢察院主持召開白水河兩谷坨段施工棄渣清理協調會。河道主管部門、項目主管部門、屬地政府、工程承建單位、兩谷坨村村委會負責人參會。
會議持續了近3個小時,與會人員圍繞“如何清、往哪運、怎么用”展開激烈討論。項目主管單位最初提出3種外運棄渣的方案均被否決,一是將棄渣經下游青天河景區道路外運,用作某水庫建設材料,因途經道路涉及古道,可能損毀古道路被景區否決;二是和河南某公司取得聯系,對方表示可以接收清運的渣土,但需繞道經過河南省焦作市管理道路,因存在損毀路基風險而協商不成放棄;三是計劃合理利用,將棄渣中的砂石散置河道,恢復河道原狀,將修建工程采出的石塊堆砌河岸形成護坡,但因存在淤積堤壩,涉及兩省糾紛被一致否決。
“能否將棄渣清理與村莊建設結合起來?”檢察官提出的思路打開了新局面。經過充分論證,各方達成共識,要優先保障行洪安全,并最終確定“分類處置、就地利用、生態優先”的綜合治理方案:立即清理侵占主河道的3萬余立方米渣土,就近轉運至兩谷坨村經評估可以回填的溝渠,確保汛期行洪安全;將符合建筑回填標準的硬質棄渣篩分處理后,用于村內道路路基加固、公共停車場墊層鋪設;對混雜的建筑垃圾、油桶等,由市環保部門監督運往指定場所進行專業化處置。清理完成后,同步開展河床平整、岸坡加固、植被恢復工作,從源頭杜絕新的行洪安全隱患。
這一方案不僅大幅降低清運成本,還將棄渣轉化為鄉村建設資源,實現了“清渣還河”與“惠民利民”的雙重目標。
延伸:從“單打獨斗”走向“協同共治”
2024年8月5日,清運工作正式啟動。施工單位籌措資金21萬元,投入挖掘機2臺、運輸車4輛。澤州縣檢察院派員監督,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
經過20天連續作業,棄渣全部清理處置完畢,主河道清障完成,行洪斷面恢復。經水利部門現場檢測顯示,行洪能力基本恢復。施工單位同步開展岸坡加固工程,河道面貌煥然一新。
令人欣喜的是,3萬余立方米棄渣用于兩谷坨村建設,12米破損道路得到硬化,新建的公共停車場可容納20輛車,為發展鄉村旅游打下基礎。
“以前渣土堆在河里是隱患,現在用在村里是寶貴的資源,正好與打造兩谷坨傳統村落旅游發展相契合。”兩谷坨村村支書高興地說。
同年9月6日,澤州縣檢察院開展“回頭看”。此時的白水河水流暢通,河床平整,岸線整齊。防洪評估報告顯示,河段行洪能力已恢復原標準。
案件辦結后,澤州縣檢察院與相關行政機關共同建立河湖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辦案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聯合巡查、案件移送、專項整治等協作內容,推動河湖保護從“單打獨斗”走向“協同共治”,將河道“四亂”問題納入公益訴訟常態化監督范疇,利用無人機定期巡查全縣主要河流。
白水河案件的成功辦理產生了顯著示范效應。截至2026年1月,檢察機關發現并推動整改類似隱患點4處,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9.2千米,清除河道堆積物40余噸。
“河道治理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澤州縣檢察院檢察長表示,將持續深化“河長+檢察長”協作,推動河湖治理從“分段管理”向“系統治理”,從“應急處置”向“長效保護”轉變,讓每一條河流都成為保障安全的生命線、守望鄉愁的風景線、惠澤民生的幸福線。(汪雪華 董帆)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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