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郟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劉某飛等涉嫌尋釁滋事案件情況的通報。與三天前的首次通報相比,此次通報披露了更多令人震驚的細節:劉某飛與妻子韓某娜到達現場后,誤認為在場三人辱罵其母便動手毆打,發現打錯人后,又對15歲的丁某樂進行毆打。
從“誤打三人”到“蓄意毆傷少女”,這場因電動車碰撞引發的糾紛,最終以劉某飛、韓某娜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暫告一段落。這一法律定性,釋放出法治社會對街頭暴力“零容忍”的強烈信號,也給那些動輒想用拳頭“講理”的人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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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荒誕的“誤打”,照見法治意識缺失
復盤整個事件經過,其荒誕性令人瞠目。19時40分發生碰撞,19時45分劉某飛夫婦到場,19時48分警方接到派警——短短八分鐘內,這對夫妻完成了一場“暴力巡演”:先是不分青紅皂白毆打在場的郭某、張某凡、薛某源,發現“打錯了”,轉身又對真正的當事女孩丁某樂下狠手。
這種“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暴力邏輯,暴露的不僅是情緒失控,更是法治意識的嚴重缺失。在他們看來,母親與人發生口角,自己到場后就應該“撐腰”“鎮場子”,用拳頭解決問題、找回面子。至于誰是真正的當事人、事情的是非曲直、動手打人要承擔什么后果——這些本應最先思考的問題,統統被拋諸腦后。

據此前媒體報道,劉某飛系個體工商業者,韓某娜無業,均為42歲的成年人。人到中年,本該更加理性克制,卻選擇用最原始的方式處理糾紛,最終把自己從“為母出氣”的“孝子”,變成了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二、批捕的深意:法律不會為“沖動”買單
從2月21日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到2月24日被批準逮捕,司法機關的反應速度體現了對此案的高度重視。以“尋釁滋事罪”批捕,意味著檢察機關認為劉某飛夫婦的行為已涉嫌犯罪,且社會危害性較大。
有人或許會問:這不就是一起打架斗毆嗎,賠錢道歉不行嗎?答案是:不行。
根據刑法規定,尋釁滋事罪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本案中,劉某飛夫婦的行為完全符合這一特征:因瑣事在公共場所滋事,對多名無辜人員實施毆打,且受害者中包含兩名未成年人。更惡劣的是,丁某樂被毆打后,經鑒定構成輕傷二級,目前仍在接受治療。在闔家團圓的春節期間,對一名15歲女孩下此狠手,無論是手段還是后果,都已超出普通治安案件的范疇。
法律的存在,就是要給這樣的“街頭戾氣”劃定紅線。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因為“一時沖動”就對他人揮拳相向,社會將退回到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批捕決定的深意正在于此:法律不會為任何人的“沖動”買單,任何逾越紅線的行為,都必須付出應有代價。

三、未成年人的安全底線,不容任何暴力踐踏
此案最刺痛公眾神經的,是受害者丁某樂的年齡——15歲。通報顯示,被毆打的四人中,丁某樂和薛某源均為15歲。成年人將暴力的拳頭揮向未成年人,這不僅是對個體的傷害,更是對社會底線的沖擊。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護能力弱,本應是全社會重點呵護的對象。保護未成年人,既是法律的規定,也是每個社會成員應有的良知。然而,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看到的卻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毫無顧忌的施暴,甚至有磚頭拍擊等惡劣手段。據家屬此前反映,丁某樂一度處于半昏迷狀態,視力和聽力都受到影響。
值得肯定的是,當地司法機關在案件辦理中,充分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從迅速出警到依法刑拘,再到批捕,每一步都傳遞出明確信號: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沒有“下不為例”,只有“依法嚴懲”。

四、社會治理的警示:讓法治成為解決糾紛的唯一準則
郟縣打人案,看似是一起個案,實則是一面鏡子,照出社會治理中需要警惕的問題。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種矛盾糾紛在所難免。電動車碰撞、鄰里口角、停車剮蹭……這些生活瑣事每天都在發生。如何解決這些糾紛,考驗的是公民的法治素養,也檢驗著社會的治理水平。
劉某飛夫婦的選擇是“搖人”施暴,結果把自己送進看守所。而理性的選擇應該是:報警處理、協商解決、保險理賠——這些渠道都是開放的,也是法治社會提供的正規途徑。可惜的是,在那一刻,他們選擇了最錯誤的方式。
此案的警示意義正在于此:任何時候,法治都是解決糾紛的唯一準則。無論覺得自己多“有理”,無論情緒多激動,只要越過法律的紅線,有理也會變成無理,受害者也會變成施暴者。
五、冷靜的勇氣:比憤怒更有力量的,是用規則捍衛正義
面對如此暴行,僅僅停留在情緒的發泄是不夠的。我們需要一種“冷靜的勇氣”——一種在憤怒過后,依然能清醒地運用規則與智慧去捍衛正義的勇氣。
就像一位司機在高速上遭遇疑似碰瓷時,選擇安全停車、取證拍照、保留證據并準備曝光,這便是用智慧與規則進行防御和反擊。讓每一次惡行都必然伴隨著高昂的成本與嚴厲的后果,就是最切實地抑制惡的蔓延。此次郟縣案件的迅速偵辦、及時通報、依法批捕,正是司法機關在用實際行動證明:暴力不會“白打”,惡行必有代價。
說到底,街頭不是擂臺,戾氣不是底氣,暴力從不是通行證。法治社會,拳頭是最低級的語言。我們不能總教弱者如何逃跑,更要讓惡人不敢伸手。當法律成為真正的底氣,當正義不再“春節休假”,15歲的女孩才能安心走在回家的路上。
最后,想說幾句給普通人:知人知面不知心,沖突當前,克制是智慧,示弱是策略。你永遠不知道,對面站著的是人還是鬼。任何時候,沖動都是魔鬼,法治才是護身符。
結語
郟縣再通報,批捕決定下。對劉某飛、韓某娜而言,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審判;對丁某樂而言,身體的創傷需要時間愈合,心理的陰影更需要全社會共同撫慰。
這起暴力事件,照出了社會中存在的戾氣和暴力傾向,也是一記警鐘。我們堅信,在法治的陽光下,任何暴行都將無處遁形。當暴力發生時,沒有純粹的旁觀者。每一次發聲、每一次舉證、每一次拒絕和稀泥的“調解”,都是在壓縮暴力生存的空間。讓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公民,都能安心地行走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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