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上海進一步“松限”!
今天,上海發布的“滬七條”,進一步調減住房限購政策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從限購松綁、公積金提額、房產稅減免三個維度進行了調整,具體要點提煉如下:
1、調減住房限購政策。
縮短社保/個稅年限: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從原規定縮短為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增加購房套數:社保或個稅滿3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居民家庭或單身人士,在現有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
優待持居住證群體:持《上海市居住證》滿5年及以上的非滬籍家庭或單身人士,可直接在全市范圍內購買1套住房,無需提供社保或個稅證明。
限購套數總結:滿1年外環外不限購套數;外環內限購1套。滿3年外環內限購2套。持證滿5年全市限購1套。
2、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提高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最高額度從160萬元提高至240萬元。
疊加優惠若同時符合多子女家庭和購買綠色建筑條件(最高上浮35%),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達324萬元。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也相應提高。
優化貸款套數認定: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家庭,在本市無房或僅有1套房的,再次購房時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擴大多子女家庭支持: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時,最高貸款額度也可在最高額度基礎上上浮20%(此前僅限首套)。
3、完善個人住房房產稅政策。
免稅情形: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中,子女成年后新購的住房,若屬于該成年子女家庭的唯一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適用場景:特別是針對購房人未成年時與父母共有住房,成年后新購或置換住房的情況,只要新購住房屬于其家庭的唯一住房,即可享受免稅。
退稅機制: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可向稅務機關重新申報認定,從認定次月起調整納稅,并可退還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繳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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