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商業詆毀律師 #不正當競爭糾紛律師 #廣州知識產權律師 #林智敏律師 #反不正當競爭法 #企業名譽權維權
一、案子是怎么來的
去年,一家廣州的家居企業找到我。他們被同行告了,原告是持有馳名商標的老牌家居賣場,開口索賠80萬。
起因是一條短視頻。我客戶在自己的自媒體賬號上,拍了原告的經營場所當背景,旁白里說了幾句不太中聽的話,大意是勸客戶別去傳統展廳,要找源頭工廠。原告認為這是在詆毀他們商譽、攀附他們名氣,起訴到了法院。
案子本身不算復雜,但這類新媒體環境下的“隔空喊話”式競爭糾紛,這幾年越來越多。怎么定性、賠多少,邊界在哪里,其實很多企業心里沒底。客戶找到我時,壓力不小——80萬索賠,加上對方是馳名商標,誰聽了都得捏把汗。
二、我們的思路:不糾結細節,先定調子
接手之后,我們沒急著去摳視頻里的每一個措辭是對是錯。這類案子,越摳細節越被動。我們定了三條線:
第一,把戰場拉到“不正當競爭”這個范疇里來。
原告一開始可能還有商標侵權的想法,但庭審時明確只主張不正當競爭。這對我們是好事。商標侵權是“你別碰我東西”,邊界清晰;不正當競爭是“你這事干得不地道”,標準相對模糊。模糊,就有辯論空間。
第二,把“詆毀”和“評論”切開。
我們反復看那條視頻,核心信息其實是“我們源頭工廠,價格有優勢”。這屬于商業評論,不是無中生有。原告說這是詆毀,但法律上講商業詆毀,得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我們沒有編造,只是在表達上有點“糙”。
更重要的是,原告是馳名商標,商譽積累了多少年,一條自媒體視頻就能把它砸了?原告自己也拿不出證據,說商譽受了多大實際損失。
第三,盯著賠償額打。
80萬怎么算出來的?原告列了一堆,但很多跟這條視頻沒什么直接關系。我們一項項質證,逼著法院去審視這個數字的合理性。我們的邏輯很直接:就算侵權成立,也得罰當其過。
三、判決怎么說
法院最后認定了構成商業詆毀。這一點我們有預期,畢竟有些措辭確實越界了。但在責任承擔上,法院基本采納了我們的觀點:
賠錢?賠。但只判了8萬。
道歉?不用。法院認為經濟賠償足夠彌補,沒必要再公開道歉。
這個結果,客戶是滿意的。80萬變8萬,案子結了,面子上也沒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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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過頭看,這個案子有意思在哪
如果只是說“我們幫客戶省了72萬”,那太淺了。這類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是幾個老問題在新媒體時代的新解法:
第一,商業評論和商業詆毀的邊界在哪兒?
法院這次的態度很明確:你可以拿自己和對手比,但不能把事實和貶損攪在一起,更不能打著評論的旗號截流客戶。這條線,畫得還算清楚。
第二,賠多少才算合理?
原告要80萬,是訴訟策略,給你留砍價空間。我們打掉的,不只是數字,是“損害必須量化”這個邏輯。你說你損失了80萬,證據呢?沒有證據,法院就只能酌定。酌定的結果,就是8萬。這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漫天要價,未必能落地。
第三,為什么沒判道歉?
有人可能覺得,詆毀別人商譽,道個歉不過分。但法院這次沒支持,背后是比例原則——賠了錢,停了手,夠了。這也提醒企業,商譽侵權確實要賠,但法律不會讓你為一句過頭話付出一輩子的代價。
五、一點辦案體會
這類案子,現在越來越多。自媒體門檻低,誰都能拍兩條視頻說幾句,但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一旦上了法庭,就不是刪視頻能解決的事了。
我們這行的價值,說到底不是幫客戶“打贏”每一個字,而是在法律框架里,幫他找到那個最有利的位置——既承認問題,也不被問題壓垮。
關于作者
林智敏,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入行至今,主要做兩件事:一是刑事辯護,二是民刑交叉爭議解決。這些年辦過的案子,從復雜的商事犯罪到重大合同糾紛,類型雜,但內核相通——都是在混亂中幫當事人理出一條清晰的路。
我不太喜歡把問題復雜化。法律難題看起來千頭萬緒,背后往往有結構可循。我的工作方法,就是把這些“混沌”拆開、捋順,變成客戶看得懂、能決策的戰略地圖。這篇文章里的思路,也是這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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