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知家消息,2月27日,第一財經官方賬號第一財經資訊發布文章,呼吁小米應主動召回37萬輛初代SU7,以徹底消除門把手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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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了四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中的幾個關鍵觀點,一是,鄧某某系涉事車輛起火燃燒致死,并非車輛碰撞直接導致死亡。二是,事故車無法從車外打開車門,并非車門系統結構變形損壞所致。三是,碰撞后斷電致門把手失效,同時外把手未配備機械結構,導致了救援無果,以及《司法鑒定意見書》中其他一些內容,從而得出小米應主動召回37萬輛初代SU7,以徹底消除門把手安全隱患。具體大家可以看看第一財經的報道原文()。
而就在昨天 第一財經資訊還發布另一篇關于此次事故的文章“還原小米SU7(參數丨圖片)成都事故最后時刻:撞擊后9秒斷電致門把手失效,燃爆前6.5s曾三次制動”。該文章對 四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內容進行詳盡的分析。具體大家可以看看第一財經的報道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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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 第一財經 呼吁 小米應主動召回37萬輛初代SU7再次引發米粉的質疑。事實上,在 此次事故初期, 第一財經“ 別讓年輕人的第一臺車變成最后一臺 ”和“ 小米SU7,車門拋棄了常見的機械式外把手 ”等多篇報道也曾引發米粉的質疑。很多米粉甚至在小米 集團公關部總經理王化微博留言, “請小米法務起訴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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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月24日,小米法務部發布 起訴自媒體賬號“AutoReport汽車產經”侵權一案判令被 告 刪 除侵權內容、公開賠禮道歉,并向小米公司賠償500萬元的帖子留言中,甚至有米粉再次留言,讓小米法務“別放過”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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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信息看,第一財經與米粉之間似乎形成某種形式上的對立。那我們再看第一財經 呼吁小米應主動召回37萬輛初代SU7,以徹底消除門把手安全隱患,是否可行。事實上,我國對汽車產品召回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我國對汽車召回的監督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核心,涵蓋“缺陷信息收集-調查核實-召回實施-效果評估”全流程, 若車企明知產品存在缺陷卻不主動召回,將面臨嚴格的行政強制與法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電話、郵箱等渠道投訴汽車產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市場監管總局會通過“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核實缺陷后,向生產者發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缺陷產品,并實施召回。所以,對于召不召回這事,不是哪個人說了算的,而是要按照國家相關貴的嚴格的流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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