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送暖,綠意盈城,春日的生機與城市綠化相映成趣,既是城市最動人的底色,也是群眾對宜居環境的美好向往。《紹興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聊城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的施行,填補了兩地城市綠化管理領域的制度空白,標志著兩市城市綠化管理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精細化新階段,為打造生態宜居城市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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錨定水鄉特色法治賦能破解管理堵點
《紹興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立足水鄉稟賦,以三大突破為核心,精準發力破解城市綠地管理的堵點問題。
在權責界定上,填補監管盲區,厘清各方責任邊界。針對此前爭議較大的居住區綠地養護責任問題,辦法作出明確界定:居住區用地范圍內封閉管理區域外的附屬綠地,若實行開放共享且具備臨街綠化景觀功能,業主可向所在地縣(市、區)城市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移交申請,經審核符合移交條件的,相關部門應當予以接收。這一規定有效破解了以往居住區綠地“誰都管、誰都不管”的困境,讓每一塊綠地都有明確的“責任人”,確保綠地養護工作落到實處。
在流程規范上,辦法聚焦綠化工程建設與管護的關鍵環節,細化綠化工程移交流程,破解建管銜接不暢的行業痛點,確保綠化建設與后期管護無縫銜接。辦法要求,綠化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按照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需提供完整的工程檔案、養護技術標準等相關資料,接收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接收并開展常態化管護。
在地方特色上,辦法深度挖掘水鄉文化內涵,明確推廣鄉土樹種及市樹市花,推動綠化建設與水鄉風貌、歷史文化深度融合。同時,鼓勵在河道兩岸、濱水區域建設綠道和濱水公園,種植水生植物,打造“水清、岸綠、景美”的濱水生態廊道,讓群眾能夠沿著河道漫步賞綠,感受水鄉春日的獨特韻味。
“我們紹興是水鄉,最期待的就是能沿著河道多修一些綠道,種上好看又好養的水生植物。”紹興市民陳女士的期盼正是《紹興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的發力方向。為激發全社會參與綠化建設的熱情,辦法明確支持單位和個人通過投資、捐資、認建、認養、認管等多種形式,投身城市綠化建設與管護工作,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依法享有相應綠地、樹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權。同時,辦法列出了禁止行為清單,嚴禁依樹搭建、綠地內挖土取石等破壞綠化的行為。辦法以剛性約束守護城市每一寸綠意,讓水鄉始終保持“水更清、岸更綠、景更美”的生態風貌。
聚焦江北水城精細管護彰顯民生溫度
《聊城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聚焦江北水城風貌,凸顯精細化管理理念,全方位規范城市綠化管理工作。辦法構建“空間規劃、責任落實、建管標準”三位一體的協同體系,明確多部門具體職責,細化各類綠地養護責任人及責任清單,確保每一塊綠地都有專人管、有標準依、有制度守。
“作為土生土長的聊城人,看著城市的綠地越來越多,打心底里高興。”聊城市民趙阿姨的感慨,見證了聊城城市綠化建設的成效,也寄托著對未來的期許。她說,小區里很多居民都希望周邊能多建一些口袋公園,讓老人孩子有個休閑賞綠的好去處。這一期盼,在《聊城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中得到充分回應。
在規劃建設上,辦法以國土空間規劃為統領,明確劃定城市綠線并嚴格限制調整,堅決守住城市綠化底線。提出充分利用城市“金角銀邊”等閑置空間,建設口袋公園、小微綠地,著力打造“園在城中、城在綠中”的空間格局,讓群眾“推窗見綠、出門入園”。同時,突出鄉土化樹種選擇,推廣海綿型綠化、立體綠化和林蔭停車場建設,對儲備土地提出簡易綠化要求,推動城市綠化建設從“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轉型,讓城市綠化更貼合地域特色,更符合群眾生活需求。
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精準發力、靶向施策。針對老舊小區綠化改善難題,辦法明確老舊小區改造原則上不得減少原有綠地面積,可通過屋頂綠化、墻體綠化等立體綠化方式拓展綠色空間,改善小區生態環境。圍繞楊柳飛絮治理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辦法要求逐步更新替代影響居住環境的植物品種,推廣種植無飛絮、易養護的鄉土樹種,切實解決飛絮擾民問題。同時,辦法還細化了樹木修剪、病蟲害防治等工作要求,明確綠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綠化養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定期開展病蟲害排查治理,及時修剪影響交通、照明和居民生活的樹木枝條,確保綠化設施安全、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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