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一網友發文稱,山東省濟寧市任城至善醫院張貼提醒,禁止使用已死亡人員的證件掛號及開藥,該事件引發關注。2月27日,合新聞記者致電該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的確有張貼該提醒,此前有發生過冒用他人證件就醫購藥事件,該行為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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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地獄了……不知道該怎么說……真讓人摸不著頭腦”。2月13日,網友“米亞米尅”在社交平臺發帖稱,山東省濟寧任城至善醫院張貼帶有“禁止使用已死亡人員的證件掛號及開藥”字樣的提醒。該帖隨即引發網友熱議。
2月27日,合新聞記者致電該醫院求證,醫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的確張貼了這個提醒。”對方表示,此前,就有居民拿家里去世的老人身份證來買藥,進行報銷,“這個報銷用的是醫保基金,是違規使用,涉嫌違法,而且這種情況不只出現過一次。”
記者詢問,有什么辦法可以杜絕此類現象。醫院工作人員表示,“人在去世后,需要家屬去辦理死亡證明,如果沒有及時辦理死亡證明,那么醫保系統便不會錄入該人的信息,醫院便無從知曉該人是否去世。因此,有人便想將死者的醫保卡余額花完,才給死者去辦理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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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醫院禁止使用已死亡人員的證件掛號及買藥,網友們紛紛表示理解,“這是騙保行為,醫院會被罰款的”“這種行為會對醫保基金體系產生影響”“每一個離譜規定的背后必定有一個離譜的故事”……
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張貼該提醒后,并沒有患者對此提出異議,為此而與醫院發生糾紛。
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參保人員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并主動出示接受查驗。
記者查詢了解到,貴州省、許昌市、尚義縣、固陽縣等多地都曾發布“禁止使用死亡人員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告知書”。
來源: 視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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