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聲明,讓一場跨越近十年的娛樂圈恩怨再度沖上熱搜,這次直接升級到了“法庭見”的架勢。
3月3日,薛之謙所屬經紀公司“潮石音樂”發布正式聲明,直指前女友李雨桐近期在微博的一系列發言“嚴重失實”,是“捏造對話、惡意誹謗”,并明確表示已完成證據保全,將啟動法律程序追究其責任。聲明中特別強調,李雨桐“多次試圖聯系薛之謙”,但薛之謙方從未予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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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波操作,被普遍視為薛之謙團隊對李雨桐連日來“連續劇式”爆料的強硬反擊。就在聲明前一天,李雨桐連發數條微博,劇情可謂一波三折:先是向薛之謙追討一塊“沛納海手表”和《演員》MV里出鏡的“藍色西裝”,更放出狠話將聯合薛之謙前妻高磊鑫“一起揭露真相”。她控訴薛之謙是導致自己罹患12年抑郁癥的根源,并提及曾遭受“燒庫存威脅”和“電話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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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小時后畫風突變。李雨桐又改口稱自己“沒留證據”,之前所言是“開玩笑”,甚至拋出“薛之謙是誰?不認識”的迷惑發言,最后不忘補上一句“我現任比他有錢”,讓圍觀網友直呼“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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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薛之謙經紀公司聲明發出,李雨桐的回應才重回“戰斗模式”。她直接隔空喊話,火藥味十足:“薛之謙來告我!我準備好律師了!你本人怎么不敢發微博啊!”,態度極為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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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從情感糾葛延伸到網絡隔空交鋒,最終走向法律對峙的漫長戲碼,早已不是簡單的“感情債”清算。一邊是藝人團隊試圖以法律武器切割“不實傳聞”,維護形象;另一邊則是當事人不惜對簿公堂也要“爭個明白”的決絕。當私人恩怨被攤開在公共輿論場,并即將交由法庭裁決時,它考驗的已不僅是雙方的情感真相,更是法律對網絡言論邊界的界定。
吃瓜群眾等來的,或許不再只是又一個“反轉瓜”,而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書。這場“連續劇”的大結局,終于要換舞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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