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樂清城南街道南琨華園的一位業主在民呼我為平臺上發出投訴,稱樓上私自改變房屋結構,違規增設廚房,讓他非常煩惱。經樂清住建局介入,此事于3月2日有了答復。
舉報內容
您好,我是樂清市城南街道南琨華園的業主。現就樓上另一位業主擅自將套房違規改造成兩套房用于出租,將原廚房違規改造為房間,原餐廳和客廳位置違規改造為廚房,擅自新增兩個廚房一事,向貴單位提出正式投訴,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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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規事實:該業主在未獲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物業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對房屋內部結構進行了重大改動,將原餐廳和客廳違規改造為廚房,并安裝了灶具、水槽等廚房設施。
此行為嚴重違反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的規定。
2.造成的危害:
嚴重漏水風險:廚房用水量大,且該區域原沒有防水層,不適用于廚房長期、大量的用水環境、空調排水,以至于我家末裝修餐廳的天花板已出現滲水/發霉、鋼筋生銹腐蝕跡象,房屋價值受到嚴重損害,且隨時面臨進一步的財產損失風險。
異味與噪音擾民:廚房烹飪產生的油煙和氣味通過管道或縫隙擴故至樓下,嚴重影響居住環境。改造后,抽排水、排煙設備運行時嗓音巨大,尤其在夜間設備運行噪音嚴重。
結構安全隱患:該改造行為擅自更改了房屋的排水、空調排水、排煙管道,并對樓板進行了結構性改動,導致樓板載荷大幅增加,對建筑結構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本人曾多次與樓上業主及物業公司溝通,希望其停止違規行為并恢復原狀,但至今未得到有效解決。在發放整改通知后,樓上業主仍然在違規繼續裝修,導致現在樓上出租房內人員已經入住,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
鑒于上述情況,該違規改造行為已嚴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權益,對本人的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構成了現實威脅。
懇請貴單位:派員前往現場核實樓上房屋的違規改造情況。并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法規,責令樂清市城南街道南琨華園10幢701室業主恢復房屋原狀、拆除違法增設兩個廚房及排水管道。
3月2日樂清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答復內容
我局工作人員經現場勘察,已將該戶違法線索移交至樂清市城南街道辦事處(移送函編號:樂住建發2025]211號文件)依法處置,我局職能已履行完畢。
經了解,城南街消執法中隊已責令當事人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如限期未改正,將依法予以處置。
來源:民呼我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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