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轉自: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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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送暖,志愿同行。
在北京市門頭溝區某社區,今年11歲的小周每月都會參加敬老志愿服務。她攙扶老人散步、幫忙整理家務、陪老人聊天,還細心記下老人們的生活習慣與小小心愿。
“一開始跟著一些機構參加活動,后來慢慢發現,一句關心、一次陪伴,就能讓老人開心很久。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我也懂得了責任與擔當。”小周說。
在基層社區,這樣的青少年志愿者還有不少,他們以自己的方式延續著雷鋒精神。
今年3月5日,是第63個學雷鋒紀念日,也是第27個中國青年志愿者服務日。受訪專家認為,推動雷鋒精神與志愿服務深度融合,堅持法治引領、依法規范,才能讓學雷鋒成為可持續的社會風尚。
積極踐行雷鋒精神
“姐姐,開心,陪我。”
今年27歲、在北京工作的王婷是一名志愿者,從事志愿服務以來,對這句話記憶最為深刻。
那是她第一次參加孤獨癥兒童福利院志愿活動,準備離開時,一個小女孩拉住她含糊不清地吐出這幾個字。也正是這幾個字,讓王婷深刻地感受到了志愿服務的意義,那就是“真的能幫到別人”。
如今,王婷已經投身志愿服務活動多年,關愛孤獨癥兒童、為困境兒童提供課業輔導……
她至今仍記得,2020年3月,許多志愿者因故身處各地,無法聚在一起組織大規模學雷鋒活動。他們制定了線上直播打卡的方法——隨手做志愿活動打卡,不受時空限制,只要力所能及做一件事幫助身邊的人,就可以參加打卡。最終,那次活動的成果轉換成種植200多棵樹,由分散各地的志愿者完成種植。
王婷只是我國志愿者群體中的一員。
在山東省青島市地鐵的站臺上,身穿藍色馬甲的E動力志愿者正幫助盲校學子有序進站,耐心講解換乘路線;在天津市寧河區的社區里,“秋萍大姐”帶領志愿者上門為獨居老人理發、包餃子,用多年堅守溫暖一座城;在北京市三里屯的國際志愿小屋,中外志愿者攜手為異國游客答疑解惑,讓愛心跨越語言溝通不暢……這些鮮活的場景,正是學雷鋒志愿服務蓬勃發展的生動縮影。
受訪專家認為,如今的志愿活動,其實就是新時代雷鋒精神的一種體現。
“學雷鋒是群眾自發的道德實踐,志愿服務是社會廣泛的愛心奉獻,二者均有深厚的道德文化根基。”廣東省團校(廣東青年政治學院)教授譚建光表示。
在此次采訪中,也有部分受訪志愿者和志愿服務機構提到,在一些志愿服務的基層實踐中,存在責任不清、權益保障不足等問題。
上海海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新時代文明實踐與志愿服務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張祖平認為,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精準分析現有法律法規的適用情況,厘清問題癥結,填補法律空白,補足制度短板,推動志愿服務法治化。
推動志愿服務法治化
受訪專家表示,推動志愿服務法治化,應盡快出臺志愿服務法,讓每一份善意都有法治護航、每一次奉獻都有制度保障,這也是新時代志愿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
譚建光認為,學雷鋒活動是廣大群眾自發自主參與的活動,與志愿服務法治化的有機結合,能夠在保持愛心熱情的基礎上不斷有序發展。
譚建光解釋說,推動學雷鋒志愿服務的法治化,要關注保障和促進兩個方面。學雷鋒志愿服務法治化,需以法治保障激勵志愿服務,以法治規范促進志愿服務健康發展。通過法治化建設,一方面依法保障公民參與志愿服務的權益,依法保障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多樣化活動的權益;另一方面規范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行為,“做好事”也要有法可依。
“要將學雷鋒志愿服務從道德層面的自覺踐行,上升為法律保障與制度規范。”譚建光說。
在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張強看來,當前,我國志愿服務已從道德倡導逐步轉化為支撐社會發展的制度化安排,法治保障成為關鍵推動力。志愿服務被納入國家治理制度體系之中,不僅實現了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建設,更強化了志愿者權益的剛性保障,筑牢了制度底線。
譚建光表示,新時代推進雷鋒精神與志愿服務深度融合,應堅持法律與道德協同發力、制度與文化并重并舉。法律與道德協同的關鍵是“內在自覺遵循、外在規范約束”;制度與文化并重的關鍵在于“文化引導自覺,制度促進自律”。學雷鋒志愿服務要實現規模化、長效化發展,必須走規范化之路,以法律規范引導志愿者與志愿組織依法有序參與。
張祖平同樣認為,為了更好地弘揚雷鋒精神,促進志愿服務事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在法律、道德、文化等方面系統推進雷鋒精神與志愿服務的融合發展。
張祖平解釋說:“在法治層面,將雷鋒精神納入志愿服務法,以立法固化價值引領;在道德層面,深化學雷鋒主題活動,將其融入學校、社會與社區教育,嵌入志愿服務組織章程與項目理念;在文化層面,把雷鋒精神納入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傳承體系,強化培訓普及與文藝宣傳,厚植志愿文化根基。”
完善志愿服務配套制度
針對在“十五五”時期如何以法治建設賦能學雷鋒志愿服務專業化、常態化、體系化發展,實現雷鋒精神制度化落地,譚建光建議,除了立法保障之外,還要從示范激勵、專業賦能等方面著手。
他認為,在示范激勵層面,法治彰顯與道德引領離不開榜樣的示范。當前的全國志愿服務“四個100”典型選樹活動,以及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大賽等全國性志愿服務獎勵多為參照性激勵。應在立法中明確設立更高級別的國家級志愿服務獎項,強化全國示范效應,提升國際影響力。在專業賦能層面,要健全學雷鋒志愿服務專業化發展指引,通過細化舉措推動志愿服務規范提質。同時強化專業培訓與督導,推動各項法規政策落地見效。
“在‘十五五’時期,加強志愿服務組織管理是契合發展形勢的部署。”張祖平表示,面對實踐中的新問題,還要明確未登記志愿服務隊伍的法律地位、民法典非法人組織的適用認定、監管主體與監管路徑等核心問題。
張強建議,新時代推動志愿服務高質量發展,需堅持法治筑基、科技賦能、激勵引領等協同發力。應以法治化為根本,加快志愿服務配套制度完善,厘清權責邊界、健全風險分擔與權益保障機制,破解強制志愿、責任不清、運行失范等實踐難題。
在張強看來,還應以人工智能雙向賦能,彌合數字鴻溝。人工智能帶來技術差異、資源分配、應用能力等新挑戰,疊加老齡化社會加劇數字鴻溝問題。志愿服務可成為對沖數字鴻溝、保障困難群體數字權益的重要載體;同時以AI技術優化志愿服務供需匹配、提升服務效能、強化過程監管與權益保障,實現科技服務志愿、志愿反哺社會的雙向賦能。
“以多元精神激勵強化內生動力。在法治保障基礎上,構建多層次、可持續的精神激勵體系,創新激勵方式與實現路徑,激發志愿者參與熱情,推動志愿服務從制度約束向價值自覺轉變。”張強說。
記者手記
從事新聞工作以來,我一直與志愿服務有著不解之緣。從青澀年華身穿紅馬甲躬身實踐,到如今牽著孩子的手走過社區街巷,陪伴孩子積極參與志愿服務。
猶記得,我初做志愿者時,走進社區幫扶困難老人,走進校園開展文明宣講,雖然一腔熱忱,卻常常陷入手足無措的境地。那時的志愿服務,更像是一場“憑著心意出發”的奔赴——我曾見過,熱心的志愿者因不清楚服務邊界,好心辦了錯事;也曾聽過,不少志愿組織在行進中舉步維艱。那時便默默期盼,這份純粹的善意,能有更堅實的支撐。
歲月流轉,這份期盼漸漸照進現實。我帶著孩子參與志愿服務,曾經的“摸著石頭過河”,變成如今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曾經零散的志愿活動,凝聚成覆蓋敬老、助學、環保等多個領域的服務體系。孩子也會認真記錄下服務對象的心愿,會主動詢問“這樣做是否符合規范”,這份嚴謹與敬畏,正是志愿服務規范化發展最生動的縮影。
我深知,這種變化的背后,是時代的進步,是社會的共識,更是法治力量的默默護航——從地方層面的探索實踐,到國家層面的立法推進,從權益保障的不斷完善,到激勵機制的逐步健全,學雷鋒志愿服務正從“道德倡導”向“制度規范”穩步跨越,從“情感驅動”向“法治賦能”深度轉變。
我始終堅信,法治是溫暖的守護,守護著志愿者的赤誠,守護著志愿組織的初心,更守護著雷鋒精神的薪火相傳。未來,當志愿服務法出臺,當配套制度不斷完善,當法治理念深入每一位志愿者心中,學雷鋒志愿服務必將迎來更高質量的發展——它會成為一種生活方式,一種社會自覺,一種文明底色,融入每個人的日常,照亮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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