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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2025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聯網認證(審核)工作公告
根據《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明確按比例就業聯網認證“跨省通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殘聯廳函〔2022〕63號)、《江蘇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江蘇省政府令172號)和《江蘇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蘇財綜〔2017〕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句容市2025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審核)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審核對象
句容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含享受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納稅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以上用人單位在2025年度安置殘疾人就業的需進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聯網認證申報;未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不參加聯網認證。
審核時間
2026年3月1日—2026年10月31日(如有調整,中國殘聯通知要求為準)。
申報方式
所有年審單位統一參加網上年審。用人單位可通過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www.jszwfw.gov.cn/)進行申報:在網站首頁搜索欄輸入“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將“可辦地區”選擇為“鎮江市”并進入對應頁面;隨后使用法人賬號登錄,點擊“在線辦理”即可完成申報。未注冊的用人單位,需先在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
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辦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聯網認證審核,應提供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二)殘疾人職工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8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1-8級);
(三)用人單位與殘疾人職工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編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2025年度用人單位按月通過金融機構向殘疾人職工支付的工資或個稅申報證明;
(五)2025年度用人單位按月為殘疾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的有效憑證;
(六)若殘疾人為勞務派遣人員,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協議;
(七)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通過聯網審核并且由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事項無需提交,無法由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事項需上傳原件掃描件。
相關說明
(一)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者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殘疾人實際在崗,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二)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殘疾人證(一級至二級)或者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一級至三級)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三)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在審核前要協商一致,將殘疾人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四)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百分之一點五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依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注意事項
(一)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用人單位,將一律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請用人單位(含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企業)按時參加按比例就業聯網認證申報工作,所安置的殘疾人均需納入申報范圍,確保申報信息的完整性與真實性。
(三)勞務派遣機構需登錄中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臺(https://www.cdpee.org.cn/)完成備案,由省級部門審核后推送至聯網認證系統。未備案的機構將無法被用人單位關聯認證。
(四)用人單位可向市殘疾人就業管理中心咨詢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證相關事宜。
(五)我市企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補貼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申請同步進行,申請時間:2026年3月1日-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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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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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803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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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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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按比例就業年審群)
內容來源 | 句容市殘疾人就業管理中心
編輯 | 張萌萌
校對 | 許鵬鋒
審核 | 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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