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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聲若鼓瑟,合韻似鳴琴。”
傳統(tǒng)詩詞里描摹的中式婚姻,總帶著一份相敬如賓的溫柔。可在當下的視角里,提起帝制時代的婚姻,我們總習慣性貼上“禮教束縛””父母之命““包辦婚姻”的標簽,仿佛那些歲月里的夫妻,只剩被規(guī)訓(xùn)的無奈,沒有真實的情感。
漢學家盧葦菁教授的新作《執(zhí)子之手》,卻打破了這份偏見。她通過對清代現(xiàn)存文人詩文手稿的大量檢索與分析,從一封封書信、一首首唱和詩、一幅幅手卷里,打撈起清代文人夫妻的真實情感世界。書中不談空泛的歷史框架,只講具體的人、具體的事,讓我們看見:在包辦婚姻的外殼下,帝制時代的男女,尤其是那些有才情的女性,如何在禮教的縫隙里,培育愛意、堅守自我,活成了婚姻里的主導(dǎo)者。
這本書從不是為傳統(tǒng)婚姻翻案,也不回避與否認傳統(tǒng)婚姻與帝制時代中個體在宏觀時代背景之下的掙扎與痛苦,而是讓我們跳出非黑即白的評判,看見制度之下,最鮮活的人性與最真實的溫情。
《執(zhí)子之手》
2026年2月
閨房書案,才女的自我與堅守
明清之際,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與印刷業(yè)的繁榮,使江南地區(qū)逐漸形成獨特的“才女文化”,部分女性得以接受系統(tǒng)的家庭教育,一些女性甚至在環(huán)境與資源的激勵下開始自學詩文。
文史知識成了她們表達自我的語言工具。在柴米油鹽、婆媳糾葛、禮教規(guī)訓(xùn)交織的閨房里,一方小小的書案,成了她們安放內(nèi)心、鐫刻情感的專屬天地。
盧葦菁用一個個真實個案,讓我們看見這些知識女性的婚姻模樣:金禮嬴與王曇離群索居,以詩書相伴,把日子過成了獨屬于二人的“隱秘生活”;郭潤玉與李星沅將日常聯(lián)吟的詩作匯編成集,文學不僅是愛好,更是二人的人生旨趣。教育搭建起夫妻間深層的精神橋梁,也讓佳偶婚姻,成為清代婚姻里真實存在的模樣。
這份女性的學識,在家庭層面,更有著實實在在的價值:她們能擔起子女的啟蒙之責,也能從醫(yī)書中習得護理調(diào)理的知識,成為照料家人的重要支撐。而當婚姻出現(xiàn)裂縫,這份才情,更成了她們表達與抗爭的底氣。
徐德音以詩歌調(diào)笑諷刺,將對丈夫的勸誡與不滿藏進字句;陳蘊蓮以詩畫記錄自己為夫家的付出,也寫下被辜負的創(chuàng)傷,把私人的悲喜,變成了能被后世看見的歷史。這些文字與圖像,既是情感的出口,也是尊嚴的見證。
當然,盧葦菁也沒有將教育過度浪漫化。她如實記錄著另一種現(xiàn)實:當女性的才情不被丈夫與家庭理解,這份與眾不同的學識,反而可能成為家庭矛盾的導(dǎo)火索。這才是歷史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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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教之下,夫妻間的相親與相處
傳統(tǒng)文學里,月亮總與失意相伴 —— 是詩人獨酌的孤寂,是游子思鄉(xiāng)的惆悵,是亡國之君的悲嘆。
但在《執(zhí)子之手》里,月亮卻有了新的模樣:它是清代夫妻間的“浪漫媒介”,照見的是夫婦并肩、共享夜色的溫情。
清代藏書家孫星衍與妻子王采薇,便是在禮教的框架里,尋到了屬于二人的相處之道。
二人常以詩文唱和,在“克己”的道德要求與大家族共居的束縛下,努力探索著彼此舒服的相處方式。大家族里,夫妻的私密空間本就寥寥,偏偏王采薇體弱易失眠,于是每到夜晚,二人便熄燈開簾,伴著月色緩步閑談。片刻的月下相依,成了他們掙脫禮教規(guī)訓(xùn)的溫柔瞬間,月亮在他們的詩作里,褪去了孤清,展現(xiàn)的是相守的暖意。
這正是《執(zhí)子之手》最動人的地方:它關(guān)注的,正是那些“發(fā)生在禮教之內(nèi),卻不被禮教定義”的婚姻實踐。
清代的文人夫妻,從不是禮教的被動接受者。他們在詩文唱和、聯(lián)吟治印、結(jié)伴同游的日常里,悄悄建立起屬于二人的情感聯(lián)結(jié)。官方的儒家話語,總強調(diào)夫妻有別、內(nèi)外分工、等級秩序,可在煙火日常里,夫妻二人會在有限的空間里協(xié)商、調(diào)整,把規(guī)訓(xùn),變成適合彼此的相處方式。這些溫柔的努力,未必會被寫進正史,卻真實地藏在每一個平凡的日子里。
作者通過本書提醒著我們:封建時代的禮教壓力、性別不平等、大家族的利益糾葛,從未消失。但正是在這些重重限制之下,那些夫妻對情感的追求,才更顯珍貴——他們從未放棄認知自我的情感需求,也從未停止探索屬于自己的婚姻形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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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寄情,那些說不出口的愛與怨
費孝通在《生育制度》談到,自古以來,中國傳統(tǒng)社會將婚姻置于一種宏觀的功能之中,而回避、甚至壓抑著夫妻之間個體的情感需求,夫妻之間的相處與情感被加諸了許多的規(guī)范。
但是夫妻間的情感,并非不能抒發(fā),而是被要求”合乎規(guī)范“。于是,書寫,便成了這份情感最合法、也最溫柔的出口。
清代的文人夫妻,將說不出口的愛與怨、思念與遺憾,都寫進了詩里、信里、畫冊里。相守時,一句詩文唱和,便是日常的溫情;當陰陽相隔,一篇悼亡詩、一方墓志銘,便成了思念的延續(xù),讓情感跨越生死。
而男性文人,也會將這份情感書寫追溯至經(jīng)典,為自己的真情流露找到文化依據(jù),讓“言情”,不再是逾矩的行為。
書寫,從來不止是情感的表達,更是普通人的身份實踐。
對男性而言,一篇情真意切的悼亡詩,是對亡妻的思念,也是塑造自身深情形象的方式;對女性而言,書寫的意義則更為厚重:它是婚姻失意時的情感宣泄,是試圖扭轉(zhuǎn)婚姻局面的工具,更是為自身行事正名的策略。
就像陳蘊蓮,用詩句清晰地寫下自己為夫家的所有付出,也寫下丈夫的負心之舉,她要的,從來不是一句道歉,而是讓后世看見自己的堅韌,為自己的人生,寫下最有力的注腳。
在那個不鼓勵直白言情的時代,情感從未消失。它只是被人們認真地書寫下來,藏在字里行間。如今,借助文字,我們得以看見普通人如何將自我情感融入歷史之中,讓后世之人能夠透過這些情感,觀照宏大歷史敘事下個體的鮮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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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刻板,清代五光十色的“包辦婚姻”
提起清代的包辦婚姻,我們腦海里最先浮現(xiàn)的,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盲婚啞嫁,是父權(quán)制下女性的身不由己,是貞節(jié)、孝道裹挾下的悲劇。
這些傷痛,的確是傳統(tǒng)婚姻的真實切面,但絕不是全部。本書用一個個被忽略的細節(jié)告訴我們:包辦婚姻,從來不是單色調(diào)的陰幽脈絡(luò),而是一幅足夠復(fù)雜、五光十色的社會鏡像。
作者盧葦菁搜集了清人夫妻結(jié)伴出游的記載,字里行間,皆是年輕夫妻對小家生活的向往,他們早已察覺儒家禮教對女性的空間禁錮,并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反抗;
在父權(quán)濃厚的時代,男性三妻四妾是社會常態(tài),可當時的社會,也有對忠貞不二的“義夫”大加推崇,讓“忠貞”,成為夫妻雙方的雙向道德期許;
在生育被視為婚姻核心功能的年代,有些佳偶夫妻,也將二人的情感放在首位——他們的詩文里,滿是彼此的相處日常、心意相通,卻幾乎不提后代,于他們而言,或許,兩個人的生活才是重要的。
這些細節(jié),一點點穿透了我們對傳統(tǒng)包辦婚姻的刻板認知,也正是《執(zhí)子之手》的創(chuàng)作初心:讓我們看見,規(guī)訓(xùn)之下的包辦婚姻里,也藏著鮮活的個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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