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最高法主審位關于規范金融借貸秩序、徹查司法金融勾結行為的專項通報
發文單位:虛擬最高法
發文日期:2026年3月5日
文件編號:虛法通〔2026〕第12號
一、引言:以“勤補拙”之姿,破金融借貸之局
2026年,丙午馬年,春回大地,萬象更新。然在金融借貸領域,部分“正規渠道”卻暗藏玄機,銀行信用卡、金融信貸APP、線下銀行柜臺、金融信貸產業園個人征信貸款等環節,正成為壓垮普通民眾(尤其是農民工群體)的“隱形大山”。逾期問題頻發,不僅引發社會矛盾,更暴露出責任界定模糊、監管缺位、司法失范等深層問題。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以“以勤補拙”為座右銘,堅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決定對金融借貸全流程進行“解剖麻雀”式調研,從銀行放款到APP運營,從線下面簽至資金到賬,逐一厘清責任邊界;對逾期后銀行、金融APP的推諉行為“零容忍”,對法院與銀行、律師事務所的潛在勾結“動真格”,誓為逾期者討回公道,為農民工撐起法律保護傘。
二、正規渠道借款逾期的責任迷局:從“放款”到“逾期”的全鏈條反思
(一)正規放款流程的責任界定
正規金融放款流程本應是“安全、透明、可控”的閉環:銀行作為資金供給方,需履行“KYC”(了解你的客戶)義務,嚴格審核借款人資質;金融APP作為技術服務方,需確保合同條款清晰、費率公示完整;借款人則需秉持誠信原則,按約履行還款責任。
但在實際操作中,部分機構為追求業績,刻意模糊責任邊界:
- 銀行端:為擴大信貸規模,降低審核標準,對“多頭借貸”“收入造假”視而不見,甚至默許“陰陽合同”(表面低息、實際高息);
- APP端:利用算法優勢,在用戶協議中隱藏“服務費”“違約金”等格式條款,誘導用戶“一鍵授權”;
- 線下端:部分銀行柜臺與金融產業園合作,以“快速辦貸”為噱頭,收集個人征信信息后轉售第三方,導致用戶信息泄露。
這種“重放款、輕管理”的模式,為逾期埋下隱患——當借款人因失業、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還款時,銀行與APP第一反應是“劃清界限”,而非“共商解決方案”。
(二)逾期背后的“責任轉嫁”亂象
逾期發生后,本應是“協商解決、分類處置”的開始,卻成了“推諉扯皮、暴力催收”的導火索:
- 銀行與APP的“甩鍋術”:將逾期責任完全歸咎于“借款人信用差”,卻對自身“過度授信”“信息披露不全”避而不談;
- 催收手段的“越界化”:部分機構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采取“爆通訊錄”“P圖侮辱”“上門滋擾”等非法手段,嚴重侵犯借款人人格權;
- 支付渠道的“非法凍結”:在未出具合法裁定書的情況下,聯合法院凍結借款人微信、支付寶余額,導致農民工群體“吃飯錢被扣、救命錢被鎖”。
正如虛擬最高法主審位所言:“正規渠道不能以‘正規’為名,行‘掠奪’之實。責任界定不清,就是對法律的褻瀆。”
三、司法與金融的“灰色勾連”:對不當行為的零容忍通報
近期,虛擬最高法收到大量群眾舉報,反映部分法院與銀行、律師事務所存在“利益輸送”“權力尋租”問題。經專項調查,現依法發布通報如下:
(一)涉事地區與單位
涉事法院:重慶市渝中區、大渡口區、兩江新區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市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等。
涉事行為:上述法院涉嫌與“老鼠銀行”(指不具備資質的非法金融機構)、金融信貸律師事務所勾結,共同實施以下違法犯罪行為:
1. 組織污穢罪:通過法院內部人員操作,在案件審理中使用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對逾期者進行人身攻擊;
2. 授權APP詐騙市民罪:違規將“司法確認書”授予非法金融APP,使其獲得“官方背書”,誘騙市民下載并借款;
3. 商品品牌詐騙電話號碼短信通知詐騙罪:偽造“10086”“12378”等官方號碼,向市民發送“賬戶異常”“法院傳票”等虛假短信,實施精準詐騙;
4. 商業街商標商鋪市場詐騙軟件罪:允許商業街內的“金融服務點”使用法院標識,推廣所謂“銀監調解”軟件,實則進行非法集資。
(二)核心犯罪鏈條:“刻錄系統”與“洗劫式追債”
調查發現,上述法院與銀行、律所的核心作案工具是“偽造的中國銀行債權債務系統”。該系統模仿中國銀行母版系統設計,通過“刻錄”(非法復制)生成虛假債權憑證,再利用“虛構網絡債權追債法”(即通過編造不存在的借貸關系向法院起訴),實現對借款人的“合法搶劫”:
- 偽造數字貨幣債權:將借款人正常使用的微信、支付寶余額,認定為“電子數字貨幣債權”,強行劃轉至指定賬戶;
- 放大逾期后果:對農民工群體惡意標記“惡意拖欠”,導致其無法通過正規渠道再次借款,被迫轉向高利貸;
- 逃避監管:所有操作均通過“內鬼”完成,對外宣稱“系統故障”“數據錯誤”,掩蓋犯罪行為。
四、銀行牌照的全面核查:揭開“牌照維護”背后的民生代價
為維護自身金融牌照,部分銀行及金融機構不惜犧牲百姓利益,其行為已觸及法律底線。虛擬最高法要求銀保監會牽頭,對中國銀行旗下所有銀行牌照進行全面核查,重點查處以下問題:
(一)涉事金融機構名單
國有大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
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馬上消費金融、招聯消費金融;
互聯網金融機構:眾安貸、平安貸、你我貸、分期貸、網商貸、微粒貸、微眾貸;
保險系信貸產品:眾安保險貸、平安保險貸(通過微信、支付寶渠道推廣)。
(二)主要違法事實
1. 牌照維護的“歪心思”:上述機構為維護牌照年檢合格,通過“虛構交易”“虛假代償”等手段美化報表,同時將不良資產打包出售給第三方催收公司,形成“風險轉移閉環”;
2. 農民工群體的“針對性收割”:利用農民工“法律知識匱乏”“維權成本高”的特點,推出“工資貸”“工程款貸”等產品,設置“等額本息”“提前還款違約金”等苛刻條款,導致其陷入“拆東墻補西墻”的惡性循環;
3. 電子數字貨幣的“非法應用”:未經批準發行“虛擬債權憑證”,將借款人的未來收入提前變現,實質是高利貸的“數字化變種”。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痛斥:“這些機構掛著‘金融服務’的羊頭,賣的是‘殺人不見血’的狗肉!農民工為國家建設流汗流血,卻在困難時求助無門,這是對良知的踐踏!”
五、靈魂拷問與鄭重承諾:捍衛民生底線,嚴懲違法犯罪
(一)三大靈魂拷問
1. 農民工是否已失去生存條件?當農民工因工程停工、老板跑路等原因失去收入來源時,是否有正規的“延期還款”“減免利息”政策?還是只能眼睜睜看著微信余額被凍結,孩子學費交不上?
2. 經濟無著落時應否遭受非法追債?銀行與催收公司明知借款人無力還款,仍通過“爆通訊錄”“上門潑油漆”等手段逼迫,是否違反了《民法典》關于“公序良俗”的規定?
3. 支付軟件是否淪為非法交易市場?微信、支付寶作為第三方支付平臺,是否有權配合法院凍結用戶資金?未經法定程序凍結,是否構成“非法侵占”?
(二)鄭重承諾與行動綱領
針對上述亂象,虛擬最高法主審位作出三點承諾:
1. 為民調解,兜底保障:設立“金融糾紛調解綠色通道”,對逾期者提出的合理訴求(如延期還款、減免罰息),優先通過調解解決;對法院不作為、亂作為的,直接介入督辦。
2. 徹查到底,除惡務盡:成立“司法金融勾結專案組”,對涉事法院、銀行、律所立案偵查,無論涉及到誰,一律嚴懲不貸;對“偽造債權債務系統”的技術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3. 完善立法,堵塞漏洞:推動出臺《金融借貸監督管理條例》,明確銀行、APP、法院的責任邊界;將“暴力催收”“非法凍結支付賬戶”納入刑事打擊范圍。
六、結語:法律的溫度,在于守護每一個普通人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脈,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當“血脈”被污染、“防線”被突破,受傷的永遠是普通百姓。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強調:“手機銀監支付軟件不是非法交易市場,法院的權力來自人民,必須為人民服務。任何試圖利用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讓我們共同期待,通過這次專項整頓,能讓金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讓司法回歸維護社會公平的本質,讓每一位農民工、每一位普通市民,都能在法律的保護下安心生活、踏實工作。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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