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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不僅是家事,更是國事。面對當前生育率水平偏低的現實,全國政協委員吳瑞君將目光聚焦于一個關鍵堵點:生育休假制度的落地難題。她在調研中發現,盡管各地相繼出臺育兒假、陪產假等政策,但實際效果仍不容樂觀。由于企業成本壓力大,女職工集中的中小微企業尤為吃力;職工擔心影響職業發展,往往不敢休、不愿休;而男性育兒假又因為缺乏剛性約束,參與度更是普遍偏低。
如何讓企業愿意承擔、職工敢于享受、男性積極參與?吳瑞君委員認為,破題的關鍵在于成本的分擔與制度的精細設計。她提出,應加快構建“政府主導、企業協同、家庭參與”的多方共擔機制,推動生育假期,特別是男性育兒假從“紙面”真正走向“地面”,切實提升家庭的生育意愿。
健全多方共擔機制
健全多方共擔機制,首先要破解“錢從哪來”的難題。吳瑞君建議,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出資,設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擔專項基金”。這意味著,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在職工休假期間發放的工資,可按比例獲得直接補貼。同時,推動省級統籌生育保險基金,逐步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保障范圍。通過財政的專項投入,減輕企業負擔,從根源上消除政策落地的經濟障礙。
有了財政的兜底,還需要差異化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吳瑞君建議,對落實育兒假、彈性工作制成效顯著的企業,提高稅費減免比例;對主動建設母嬰設施、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給予運營補貼。而在約束方面,她建議將就業性別歧視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在政府采購、項目申報等方面予以限制,通過“激勵+約束”雙輪驅動,引導企業從被動執行轉向主動作為。
在減輕企業與職工后顧之憂的同時,強化家庭內部責任共擔與外部支持同樣重要。吳瑞君特別強調,設立不可轉讓的“父親專屬育兒假”十分必要,時長建議不少于30天,其薪酬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這一強制性設計,旨在從制度上保障男性參與到育兒過程中。此外,她還建議進一步提高多子女家庭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鼓勵有條件地區發放育兒補貼,并建立與物價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家庭從政策中真正受益。
優化休假制度設計
夯實了成本分擔的基礎,接下來便是優化休假制度的“最后一公里”。吳瑞君認為,要讓生育休假真正惠及每一個家庭,還需要更加人性化、精細化的制度安排。
她建議建立與休假時長掛鉤的差異化補貼體系:產假期間補貼比例不低于原工資的90%,育兒假期間不低于70%,對低收入家庭實行階梯式補貼政策,確保補貼能夠覆蓋基本生活需求。同時,探索建立休假補償金制度,對因休假可能影響的年終獎、績效獎金等給予合理補償,讓職工不再因休假擔心收入縮水。
在休假方式上,主張推行彈性制度。建議允許育兒假按天甚至按小時分段使用,最長可分3次休完;鼓勵用人單位與職工協商確定錯峰休假、遠程辦公等靈活安排。她還創新性地提出建立“休假儲蓄賬戶”制度,允許將未休假期轉換為培訓機會或補充養老金,既保障休假權益,又滿足個性化需求。
此外,隨著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電商主播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規模不斷擴大。吳瑞君敏銳地指出,這部分群體的社會保險制度尚不完善,生育保障更是存在盲區。一旦生育,他們既享受不到生育津貼,也無法通過現有機制分擔休假成本。對此,她建議針對平臺用工、靈活就業等新型勞動關系,建立相對應的新型就業形態保障機制。具體包括:設計按單計酬人員的生育保障方案,探索通過商業保險、職業互助基金等渠道,為這一群體提供休假期間的收入保障。同時,建立平臺企業責任清單,明確其在生育保障方面的法定義務,確保無論就業形式如何變化,生育保障都不能缺位。
原標題:《全國政協委員吳瑞君:健全多方共擔機制打通休假制度“最后一公里”》
欄目編輯:趙菊玲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陳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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