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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法典立法有關(guān)的人和事,這兩天討論的熱度重新回溫。王利明教授幾年前發(fā)在某正經(jīng)法學期刊上的回顧與 梁慧星先生此前在民法典立法過程中的摩擦的文章再次受到矚目。(參見:)
2020年5月22日,公眾號“瞰法”曾推送了對梁慧星先生的專訪文章,題目為“梁慧星:國家的事,我盡了我的職責”(后不知何故又刪除了)。由于文章搭上了民法典立法的風口,而且又是民法權(quán)威學者的第一視角的講述,所以很自然地,在法律人的圈子里流傳甚廣,甚至還有“溢出效應”。
梁先生大半生的學術(shù)事業(yè),都與民法息息相關(guān),其學術(shù)情懷和對民法典大業(yè)數(shù)十年如一日的持續(xù)參與,在在都讓人感受到一種學術(shù)報國的拳拳赤忱。然而,我在讀這篇文章時的感受,先是驚訝,繼之是感到可惜和遺憾。
01.
我驚訝的是,記憶中那個活力四射的“學術(shù)中年”梁先生,此時竟然已經(jīng)顯出了老態(tài)。

連梁慧星先生也變成了老頭子了,那一刻,我的心突然痛了一下。
我對于梁先生的印象,還停留在十幾年前。
那時候,民法典的話題就已經(jīng)很熱了。
當時,梁慧星先生作為民法學中生代兩巨頭之一,在各種論壇、講座和研討會上,揮斥方遒、指點江山的豪邁身影,深深地映在了當時還是法科菜鳥的我的腦海里。
02.
在剛剛提到的這篇專訪的結(jié)尾部分,梁先生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話:
“ 國家的事,我盡了我的職責。我最擔心的是將來子孫后代說,別人不懂,你懂,別人不知道,你知道,你不敢說。 ”

我同意梁先生的前半句話,民法典這件“國家的事”,他的確盡了他的職責。
甚至,我還覺得,梁先生后半句的擔心是多余的——稍微對中國民法典的學術(shù)論爭史有些了解的人,都不會去指責先生“你懂,你知道,但你不敢說”的。
但在我而言,心里其實是感到有些可惜和遺憾的。
為什么?
因為梁先生雖然“敢說”,但似乎不太“會說”,以致在近些年與民法學界另一巨頭的較量中,屢屢處于下風,甚至有些形單影只了。
03.
事實上,梁先生很多關(guān)于民法典立法的意見是頗為中肯的。(參見 : )
很可惜,一個殘酷的現(xiàn)實是,即使在純粹學術(shù)的討論中,也是有聲量大小的差異的。
聲量的大小,又常常不在于你說的有沒有道理,而常常取決于一些與學術(shù)無關(guān)的場外因素,譬如:誰占有的學術(shù)資源更多,誰在學術(shù)游戲中有更大的話語權(quán)和各種直接間接的影響力。
梁先生是個學者,還是比較純粹的那種。但他在這場有關(guān)民法典編纂的世紀大討論中的逐漸失勢,也恰恰是因為他“只是一個學者”。
作為學者,他似乎并不善于組織資源、籠絡團隊,不善于長袖之舞、遠交近攻。 須知,要在學術(shù)江湖里成為一方學閥,光有學問沒有人脈是萬萬不能的,你還必須 拉起一支隊伍,人強馬壯的那種,這樣才能“聲勢浩大”。
在這方面,學者性格的梁先生似乎是吃虧的。
他是金庸江湖里的一個絕代高手,但他醉心武道,拙于造勢,門派的力量又弱小,聲威自然就漸漸被蓋了下去。
這,大約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04.
其實,梁先生個人的榮辱,我是不關(guān)心的。
我為梁先生感到惋惜,其實說白了,是為中國民法典感到遺憾。
作為新中國的第一部民法典,這部法典的意義不可謂不大。然而,在這樣一部煌煌巨典的編纂過程中,似乎并沒有與之相配的學術(shù)論戰(zhàn)。
熟悉德國民法典的人都知道,在德國民法典的立法過程中,以薩維尼和蒂堡為代表的兩派的論戰(zhàn),其持續(xù)時間之長、牽涉問題之廣、產(chǎn)生影響之大,都早已成為世界學術(shù)史上的一段佳話。
也正因為有了這場針鋒相對的學術(shù)論戰(zhàn),德國民法典才得以最終成為一部與法國民法典并立的大陸法系經(jīng)典法典。
然而,反觀中國民法典的學術(shù)論爭史就會發(fā)現(xiàn),盡管看似意見紛陳,但其中水分頗多,很多人蹭個熱點名利到手后就鳴金收兵了。
本來,作為民法江湖里的兩位中生代絕巔高手 ,梁與王是最有可能展開一場世紀大論戰(zhàn)的。一開始,大家也是這么期待的。
可惜,所有人都沒想到,民法典的立法竟然是一場持久的消耗戰(zhàn)。消耗戰(zhàn),比的自然是門派的資源。于是,勢單力薄、資源有限的梁先生,也便吃了虧,以致到后來,聲量漸漸被壓了下去,甚至被邊緣化。
這是梁先生個人的遺憾,但,又何嘗不是中國民法典立法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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