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天津日報)
轉自:天津日報
記者 | 雷風雨
新污染物治理正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課題。今年全國兩會上,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對這些“看不見的敵人”亮出法律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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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程參與法典編纂的專家,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接受記者專訪,深入解讀立法亮點。該草案共五編、1242條,旨在通過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系統規范協調的生態環境法典,這是一項系統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三十多部法律打架:
一部法典如何“一管到底”
孫佑海與生態環境法典的緣分,可以追溯到30年前。
“我在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工作時就發現,環保法有30多部,彼此之間沖突不少。”孫佑海回憶。此后,他調任最高人民法院,從司法實踐出發,更深刻感受到“一部全面的環境法典”對于讓法律“長出牙齒”的重要性。
2021年9月,天津大學、武漢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單位,共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交了生態環境法典專家建議稿。2024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即成立法典編纂工作專班,專班下設法典編纂專家委員會,全國僅5位法學專家入選,孫佑海是其中之一。
孫佑海說,早在2021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托的“環境法典編纂研究”項目就由他主持,“法典前期的打底工作,是我們完成的”。
“新三樣”入典:
刪去“車用”二字背后的民生考量
在孫佑海看來,法典編纂中最能體現“民生溫度”的,往往是看似微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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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樣”的處置問題便是一例。隨著新能源汽車爆發式增長,退役動力電池如何處理成為現實難題。有人圖便宜,將淘汰電池“梯次利用”給低端設備,結果引發多起安全事故。
草案初稿中,相關條款寫的是“車用動力電池”。孫佑海在審議時提出:“除了車用,現在無人機用電池非常多,還有船用。光寫‘車用’,范圍太窄了。”
他的建議被采納,“車用”二字就此刪去。這一改動,讓所有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都有了法律依據。
“這個事情看似很小,但關乎民生、人身安全和環境保護。”孫佑海說。
家門口的油煙惡臭:
百姓煩心事有了“硬規矩”
“樓下燒烤店油煙嗆人,樓上鄰居苦不堪言”——這類百姓身邊的“小煩惱”,在法典中有了“大說法”。
孫佑海介紹,草案對油煙、惡臭污染作出極具操作性的規定:政府規劃要“統籌安排土地用途”,從源頭上防止產生惡臭;市場監管部門在發證時要“提示選址禁止性要求”,讓經營者一開始就知道哪里不能開餐飲店。
“這不是高高在上的原則,而是管到百姓心坎里的細則。”孫佑海說。
綠色低碳獨立成編:
從源頭為污染做“減法”
翻開草案目錄,“綠色低碳發展編”格外醒目。“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設計,是一次全新的立法探索。”孫佑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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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傳統環境法往往聚焦于污染發生后的治理,而中國把目光投向前端——如果資源被“吃干榨盡”,污染物自然就少了。這一編既規定了節約資源、能源,又回應了碳達峰碳中和的時代命題。
“在目前還沒有制定專門法律的情況下,法典先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體現了法典的時代性和前瞻性。”孫佑海說。
立法現場搬進課堂:
師生“參戰”培養法治人才
采訪中,孫佑海多次提到一個名字——趙燊。
趙燊是天津大學法學院的博士研究生,也是孫佑海的學生。兩年前,他被選派直接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典編纂工作專班,具體負責綠色低碳發展編。如今,他已成為立法專班里的骨干力量。
“我們把博士生派到立法一線,這本身就是最好的培養。”孫佑海說,天津大學還專門成立了法典編纂研究中心,將立法實踐與法學教育深度融合。每一次草案討論,全體師生一起上陣,分編負責、研究討論、起草報告。
“好的老師是在戰斗中成長的。”孫佑海說,“學生也在親身參與中得到了最好的鍛煉。”
環保法庭有法可依:
司法底氣更足了
法典審議通過后,還有“下半篇文章”。
孫佑海特別提到,草案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障建設,人民法院應當加強生態環境審判工作,推進生態環境專業化審判機制建設”。
“過去,環保法庭成立這么多年,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他說,“現在法典明確要求人民法院應當加強生態環境案件審判工作,這就成了一項法定義務,人民法院的司法底氣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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