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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回避實驗哲學對哲學直覺可靠性的質疑,不少分析哲學家主張“專家辯護”,但該策略往往導致分析哲學喪失大眾消費者。
原文 :《從哲學消費者角度審視“專家辯護”》
作者 |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馮書怡
圖片 |網絡
[前文詳見2026年3月9日頭條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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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與回應
文章最后通過回應可能的反駁,進一步闡發本文立場。
反駁1:分析哲學理論是專業性極強的商品,本應面對哲學專家,而非普通大眾。
回應:并非如此。分析哲學本質上是一套通過論證推理來講道理的方法論,它既不規定討論內容,又不限定這套方法論的使用對象。這套方法論的提出者蘇格拉底面向的讀者正是普通大眾,而非哲學專家。然而當下,分析哲學逐漸喪失讀者似乎已成事實。正如福多抱怨,他的讀者沒有福柯多,并特別指出:“似乎主要是普通讀者失去了興趣。而且他們失去興趣的,主要是英語世界的分析哲學。”分析哲學家不能因為讀者流失就宣稱分析哲學本就不面向這些讀者,而應反思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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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2:雖然分析哲學依賴專家直覺,但無需擔心喪失大眾消費者。作個類比:科學理論只依賴專家直覺,卻從未失去大眾消費者,反而成功滲透進大眾生活。因此,依賴專家直覺也不會導致哲學理論喪失大眾消費者。
回應:上述關于哲學與科學的類比不當,因為它忽略了科學理論和哲學理論具有完全不同的交易與消費模式。在科學理論的交易中,買賣雙方都是專家,大眾僅位于純粹的消費端:大眾往往被動接受和消費由專家群體達成交易之后的科學理論。而哲學理論更類似文學作品,大眾消費者在交易環節就有自由選擇權。文學作品的銷量直接取決于大眾消費者的偏好和意愿。如果文學作品不能和大眾讀者產生共鳴,其銷路就不會好。同理,如果哲學理論的直覺不能和大眾讀者產生共鳴,其也難以在大眾中打開銷路。
反駁3:上述關于哲學理論與文學作品的類比不恰當。文學作品只面向作為純粹消費者的讀者,而哲學理論需區分專業讀物和哲普讀物,二者消費群體不同:專業讀物面向專家,但不面向大眾,哲普讀物才面向大眾。
回應:按照上述說法,可作如下劃分:哲學理論的專業研究僅服務于高校與科研機構的專家;獨立的“哲普”體系才進入公共領域,服務普通大眾。然而,前者需要大量的人力、經費等資源,如果其成果僅造福少數專家,那么資源使用效率是低下的。這個回應面臨再反駁:科學領域同樣存在專業研究和科學普及兩個體系,前者存在同樣的狀況:大量資源服務于少數專家群體。然而,并不能由此推出“科研資源使用效率低下”的結論。對于這個再反駁,可作出再回應:我們應再次注意哲學與科學的不同。科學理論存在“智識—應用”的分工結構:科學中的專業理論即便不被公眾理解,也可以通過應用層面造福大眾。比如,即便大眾在智識上對人工智能的原理一無所知,只要能使用其輔助工作,相關資源投入就通過應用層面造福了大眾,創造了價值。然而,哲學理論不存在“智識—應用”的分工結構,其全部價值在于提高讀者智識。哲學理論如果只能在專家群體中流轉,無法被大眾群體理解并納入公共理性,就無法提升大眾智識,也就無法體現其應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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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4:上述回應把哲學理論的價值完全相對化了。我們應區分哲學理論的內在價值(即理論是否深刻、論證是否嚴密等)和關系價值(即理論能否解決讀者的困惑,能解決多少人的困惑)。上述回應忽略了哲學理論的內在價值。
回應:我們不否認哲學理論兼具兩種價值,但其關系價值(是否回應了真實的困惑與需求)更為重要。哲學理論有價值的前提是,其試圖解決的某個哲學問題確實困擾人類。如果某一所謂“哲學問題”未引發任何人類的困惑,人類就不會對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案產生任何需求,我們便有理由質疑投入資源研究該“問題”的必要性。換句話說,如果存在一個艱深卻無人關心的哲學問題,我們似乎就沒有必要花費資源去解決它。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哲學案例的證據來源及可靠性研究”(25BZX055)成果]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91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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