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法院發出
年度首份支付令
![]()
近日,巴東法院沿渡河人民法庭適用督促程序,發出2026年首份支付令。通過此方式,督促被申請人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償還債務,快速解決了當事人“討債難”問題。
2025年8月,申請人王某某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了被申請人曾某位于宜昌市某公司的油漆施工項目。項目完工后,曾某未立即支付施工款,而是向王某某出具欠條,承諾于同年12月15日前付清。約定期限屆滿后曾某未履行付款承諾,王某某遂向沿渡河人民法庭申請支付令。
沿渡河人民法庭受理后,依法審查了王某某提供的相關證據,認定該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故向曾某發出支付令,要求其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給付王某某承攬款8800元及利息700元。曾某收到支付令后,及時履行了付款義務,王某某的債權得以實現。
法官說法
支付令,是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向債務人發出限期支付現金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支付令具有更快捷、收費低、有效力、可執行等優勢。實踐中,有許多糾紛和上述案例類似,標的小、爭議不大、債權債務關系明確,但債務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暫時沒有支付能力而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申請支付令是解決此類糾紛較為便捷高效的方式。
|來源 : 巴東縣人民法院
| 聲明:除原創內容特別說明外,推送稿件圖片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認為內容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