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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行政機關的一紙《限期拆除決定書》時,普通人往往陷入無助與恐慌。近日,北京市中恒信律師事務所呂沅錦、劉鵬律師憑借深厚的行政法專業素養,在一場涉及老舊房屋翻建的行政訴訟中,精準抓住執法程序的致命漏洞,成功代理當事人撤銷了街道辦事處作出的限拆決定。法院最終判決撤銷案涉行政行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法律的堅實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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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一紙限拆決定引發的權益危機
2024年9月,北京市海淀區某街道辦事處一紙《限期拆除決定書》,將當事人房屋第二層認定為違法建設,并要求其在2日內自行拆除。該房屋涉及復雜的家庭繼承關系和歷史翻建背景,一旦被認定為違建且拆除,不僅意味著財產的滅失,更將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未來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中的補償權益。接到決定書后,當事人委托呂沅錦、劉鵬律師介入維權,將街道辦事處訴至法院。
律師介入
迷霧重重中尋找突圍方向
接手案件之初,擺在律師面前的局面并不樂觀。從實體上看,案涉房屋的第二層確實未取得規劃許可手續,且衛星圖比對顯示其建于2011-2012年,持續存在至今。根據《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的相關規定,執法機關似乎擁有充分的查處依據。
然而,呂沅錦和劉鵬律師并未被表面的“鐵證”所迷惑。通過對案卷材料的細致梳理和對當事人的深入訪談,兩位律師敏銳地察覺到,本案的核心勝負手或許不在“實體”,而在“程序”。律師團隊意識到,行政機關在追求執法效率的同時,往往容易忽視對行政相對人程序性權利的保障,而這正是現代行政法治的基石。
精準破局
深挖程序漏洞重構抗辯邏輯
確立了以“程序違法”為核心突破點的辦案思路后,呂沅錦律師團隊開始重新構建抗辯邏輯。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及相關案例的深入研究,律師發現被告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缺失:街道辦在作出限拆決定前,未依法向當事人履行書面催告義務,亦未有效保障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盡管被告辯稱因當事人不配合而采取了公告送達等方式,但律師團隊指出,程序正義不能被“相對人不配合”所架空。無論相對人是否配合,行政機關都有義務完成法定的調查與告知程序,而非直接跳過。這一精準的法律定性,為后續的庭審交鋒準備了充足的“彈藥”。
庭審交鋒
程序正義底線不容退讓
庭審中,被告街道辦堅持認為,案涉建筑未取得規劃許可,且持續至今,認定為違建實體無誤。然而,呂沅錦、劉鵬律師在法庭上寸步不讓,直指被告執法過程中的漏洞。
兩位律師指出,根據《行政訴訟法》及司法實踐,即使行政相對人違法在先,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為也必須遵循法定程序。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在作出決定前進行了詳細調查,也未比照正當程序原則保障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屬于典型的“重實體、輕程序”。即便案涉建筑確系違建,在未給予當事人充分申辯機會的情況下作出的決定,也應當被依法撤銷。
勝訴落地
司法判決確認程序違法
經過激烈的法庭辯論,法院最終采納了原告代理律師的意見。2025年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法院認定:被告街道辦雖有權查處違法建設,但在行使職權時未遵循法定程序,未能保障相對人的陳述和申辯權,構成程序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判決撤銷被告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書》。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這一判決結果,標志著當事人維權的階段性勝利。
本案的勝訴,不僅為當事人保住了財產權益,更彰顯了程序正義在行政訴訟中的核心價值。呂沅錦、劉鵬律師以其敏銳的洞察力和精湛的訴訟技巧,在看似不利的證據局面下找到了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砝碼。這不僅是一場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糾正,更是對“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法治理念的生動詮釋。對于面臨類似困境的當事人而言,選擇一位專業、敬業的律師,或許就是扭轉乾坤的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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