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元享 220G 大流量”“9 元低月租,全國 200G 隨便用”…… 近年來,在各大網購平臺及直播間里,打著“低價大流量”旗號的手機流量卡廣告隨處可見。極具誘惑力的宣傳話術,精準戳中消費者對高性價比流量套餐的需求。
然而,近期有多位深圳市民向奧一新聞記者反映,在網購平臺購買大流量卡時,這類看似“超值”的電話卡,實則暗藏層層套路,宣傳內容與實際套餐嚴重不符,不僅沒能享受到承諾的低價與大流量,還陷入了售后維權無門的困境。
針對市民反映的流量卡虛假宣傳等情況,奧一新聞記者分別向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中國電信深圳分公司發出采訪函,雙方均表示未上線月租 19 元產品,若渠道商在第三方平臺存在虛假宣傳、違規營銷等問題,將第一時間嚴肅處理。
![]()
宣傳“19 元 205G”到手變“39 元”,有效期 2 個月
家住福田區的市民劉先生向奧一新聞記者表示,其在網購平臺刷到了電信流量卡的推廣視頻,頁面上醒目標注 “19 元享 205G 流量”,看著極具性價比,售賣店鋪也為中國電信官方授權代理商,他當即填寫個人信息下單。
![]()
![]()
“收到卡之后,快遞員當場就讓我預充 100元話費,說不充就激活不了,也用不了宣傳里的205G流量。” 劉先生表示,自己此前在下單、開卡的全流程中,從未看到任何關于 “需預充100元才能享受套餐” 的提示,迫于已經提交了身份信息完成開卡申請,他只能按要求完成預充。
然而讓劉先生意外的是,激活卡片后,其在中國電信 APP 中查詢套餐詳情發現,該卡的基礎月租并非宣傳的 19 元,而是 39 元,他隨即聯系店鋪客服,對方才告知,所謂的 19 元月租,是每月通過店鋪返費20元的形式實現,而承諾的大流量需要在快遞員處預充 100 元后,次月到賬的限時流量包。
更讓劉先生氣憤的是,客服表示,店鋪的返費僅能持續 2-3 個月,2個月后就會恢復 39 元的原價月租,大流量也有到期時限,然而這些關鍵規則,在商品宣傳頁面中完全沒有提及。“這完全就是欺騙,用低價大流量把人騙進來,后續全是套路。”
和劉先生有相同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家住羅湖的陳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在網購平臺購買了一款“19 元月租220G”的聯通流量卡,店鋪頁面標注有中國聯通-授權店,且有官方授權編碼,沒想到同樣踩了坑。“開卡后我才知道月租是 39 元,根本不是宣傳的 19 元。”
奧一新聞記者在小紅書、抖音、黑貓投訴等平臺檢索投訴信息發現,相關問題呈現高度同質化特征,消費者購買的均為各類基礎月租39元的電話卡套餐,但這些39元的官方套餐在網購平臺卻降到了19元甚至9元,且價格越低流量反而越多,其中到底藏著什么貓膩?
39 元套餐變 19 元,三大套路收割消費者
為核實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奧一新聞記者針對主流電商平臺,開展了摸底調查。調查發現,流量卡虛假宣傳亂象并非個例,而是遍及各大網購平臺,涉事店鋪大多持有各運營商的官方授權,其宣傳套路高度同質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 “引流 - 轉化 - 收割” 閉環。
![]()
套路一:低價宣傳文字游戲,核心資費規則隱瞞
奧一新聞記者在某網購平臺搜索 “流量卡”,首頁隨即彈出大量9元、19元的流量卡推廣頁面,記者選擇標注為“廣東電信本地卡”店鋪,在其商品頁面最醒目的位置標注 “19 元享 205G 全國流量”,在店鋪內也有運營商官方授權代理的標識。
![]()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客服,對方才表示,該套餐基礎月租為 39 元,需參與店鋪活動才能降至 19 元,而所謂的 19元205G 流量,僅在首充 100 元后的2-3月內疊加優惠活動才能實現,原套餐實際上為39元月租30G定向流量加5G通用流量。
而在該店鋪的直播間內不斷有網友留言反饋,在直播間下單后自己收到的手機卡套餐為39元20G,與商品詳情頁中提到的低月租大流量不符。
![]()
在另一網購平臺,奧一新聞記者搜索“流量卡”,首頁頂部便彈出大面積辦理橫幅,標注 “19 元月租 220G 全國流量”,對應的店鋪為聯通愛流量通信專賣店,店鋪頁面顯著位置標注了運營商官方授權編碼。
![]()
記者點擊橫幅后立即跳轉添加個人信息頁面,填寫后便顯示開卡成功,全程無任何資費規則提醒,且在流量卡收到后,開卡員也不了解卡片的資費信息。記者在官方APP 查詢發現,該卡的資費為 39 元/月,與宣傳內容不符。
![]()
![]()
記者咨詢該店鋪客服得知,原套餐實際上為39元月租,5G通用流量,激活時需在快遞員處或參與微信端“流量悅享活動”一次性充值100元,才能在次月享受220G流量,而19元的月租也需要參與店鋪返費才能實現,且有效期僅為4個月。
奧一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幾乎所有涉事店鋪都采用了相同的宣傳邏輯:用 “19 元”“9 元” 的超低月租作為引流噱頭,將基礎月租、返費規則、優惠期限、流量構成等核心信息刻意隱瞞,僅在消費者下單咨詢或開卡后,才會零散告知部分規則。
而這些所謂的低價套餐,實則是各渠道授權商的私下操作 —— 其將運營商原本 39 元的官方套餐,通過店鋪返費、活動返話費抵扣月租、疊加流量活動等方式私自“改造”為 9 元、19 元的渠道定制版,且這類低價套餐大多僅有數月有效期。
套路二:預充設置消費門檻,開卡捆綁消費
“必須預充 100 元話費,否則無法激活套餐,沒有話費返還,也享受不到宣傳的流量”,這是絕大多數消費者踩坑的核心環節,也是涉事代理商的關鍵套路之一。
奧一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涉事店鋪均將 “預充 100 元話費” 作為享受宣傳套餐的前置條件,卻在整個購買流程中對該要求閉口不談或是小字提醒。
![]()
消費者往往是在收到電話卡后,被上門配送的快遞員告知必須現場預充話費,否則無法開卡激活。此時消費者已經提交了個人身份信息完成了開卡申請,陷入了“不預充就無法用卡”的被動境地,多數人只能被迫完成預充。
有消費者向奧一新聞記者反映,快遞員上門開卡時,僅強調“預充 100 元才能激活套餐”,卻對預充話費的使用規則、返費到賬方式以及電話卡的具體套餐內容只字不提。而不少快遞開卡員也向記者坦言,他們其實也不清楚卡片的具體資費,相關信息需完成開卡后才能查詢。
這便形成了棘手的矛盾:消費者想查詢電話卡的真實資費,前提是完成開卡;但開卡前,開卡員與消費者均對實際資費一無所知,一旦完成開戶,消費者發現實際套餐與網上宣傳不符,而此時卡片已成功開戶,消費者也因此陷入被動境地。
套路三:售后渠道溝通失聯,開卡容易退卡難
虛假宣傳的套路之外,售后渠道的缺位,更是讓消費者的維權之路難上加難。多位電信流量卡消費者向奧一記者反映,發現月租與宣傳不符后,第一時間撥打10000號官方客服電話,卻被告知流量卡用戶需前往微信添加“星卡管家服務”進行服務。
家住深圳羅湖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他接連撥打了十幾次電信官方客服電話,每次都被引導至電信星卡微信客服,可點開鏈接后,客服排隊人數常顯示近百人,往往要等上數小時。
![]()
不僅如此,排隊等待的頁面還會頻繁斷開連接,即便好不容易快排到,稍不留意錯過就只能重新排起,普通人根本沒精力耗上一兩個小時等客服回應。無奈之下他轉而聯系購買流量卡的店鋪客服,卻發現涉事店鋪早已關店失聯。
不少消費者表示,面對店鋪售后失聯、客服推諉的情況,他們唯一的解決方式,只能是攜帶身份證前往線下營業廳辦理注銷,而此前因虛假宣傳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多無法追回。“為了一張被騙辦的電話卡,跑了兩趟營業廳,花了大半天時間,白白浪費了時間和精力。”
奧一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已多次開展針對電信服務、互聯網廣告亂象的專項整治。2025 年 4 月 30 日,工信部發布公告,在全國組織開展電信業務“明白辦、放心用”行動,聚焦群眾反映突出的套餐復雜、不知情訂制、不明扣費等焦點難點問題,指導推動基礎電信企業進一步完善“事前告知、事中確認、事后提醒”全流程服務機制,改善用戶服務體驗,讓群眾明白放心消費。
但即便在嚴監管之下,第三方平臺流量卡虛假宣傳的亂象依然屢禁不止,一位通信行業資深人士在接受奧一新聞記者采訪時坦言,部分地區的運營商為了擴大用戶規模,會給下級代理商設置高額的開卡傭金提成,這就導致下級代理商為了沖量、傭金,不惜鋌而走險用虛假宣傳或文字游戲的方式引流,最終買單的還是消費者。
深圳電信、聯通回應:已第一時間進行核查
針對上述市民反映的聯通、電信流量卡問題,奧一新聞記者近日分別向中國電信深圳分公司、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發出正式采訪函,兩家運營商均明確表示未上線 19 元低價流量卡套餐,并表態將對違規代理商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深圳聯通在回復中表示,接到問題反映后,公司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全面核查,經查,深圳聯通并未上線月租 19 元流量卡產品,若發現渠道商在第三方平臺存在虛假宣傳、違規營銷等問題,將第一時間對相關渠道商進行約談并依規嚴肅處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電信深圳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奧一新聞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公司星卡產品目前僅推出 39 元資費套餐,從未上線 19 元月費相關產品。該負責人稱,電信深圳分公司在各網絡平臺開展常態監測,若發現代理商通過第三方網購平臺進行虛假宣傳營銷等違規行為,將依規嚴厲懲處,并第一時間向相應網購平臺進行反饋,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針對消費者反映的電信流量卡售后渠道不通暢問題,該負責人稱,若星卡客戶撥打10000號,在等待期間會語音推薦客戶添加 “星卡管家服務” 進行服務,以此提高響應及時性。
律師解讀:運營商或需承擔連帶責任
針對上述流量卡虛假宣傳亂象,執業律師、南方民間智庫首席評議專家臧建在接受奧一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代理商通過網購平臺虛假宣傳和欺詐銷售,除了可以追究民事責任,監管部門可以作出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按虛假廣告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消費者的維權途徑,臧建指出,消費者可通過多種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例如向網購平臺投訴,要求平臺履行監管義務;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要求對代理商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退賠;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尋求協商處理;或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 “買一賠三” 的賠償責任。
但臧建也坦言,目前此類消費維權中,仍存在一般消費者維權成本高、代理商違法成本低的現實問題。
而對于運營商的責任界定,臧建認為,運營商作為國企和品牌方,對旗下授權代理商的規范銷售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監管義務。若代理商以運營商 “官方授權” 的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而運營商未及時采取警告、終止合作等必要措施,可能構成間接故意或重大過失。
臧建指出,運營商應在源頭強化對代理商的合同約束,明確違規宣傳的處罰條款,同時定期抽查代理商的宣傳內容合規性,避免品牌授權被濫用。如果經查實運營商疏于管理,甚至明知或默許代理商進行虛假宣傳,則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01
來源:奧一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