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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博亞和訊)
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將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對于生豬養殖糞污處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更加具體、嚴格的環保要求,最高可罰200萬。再加上之前已經開始實行的養殖場氨氣排放新規,新一輪超嚴環保風暴正在落地,或將淘汰30%無法達標的產能。
六大硬性要求,條條都是紅線!
此次落地的生態環境法典,對畜禽養殖的約束覆蓋全流程,從選址到排放,從手續到運維,每一項都劃定明確紅線,觸碰即追責!
選址絕對合規: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敏感區、人口集中區、法定禁養區一律禁入,喀斯特地貌區更要嚴格選址流程,杜絕糞污滲漏污染;
手續缺一不可:規模化豬場必須先環評、再建設,未批先建直接處罰;需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無排污口的也需完成登記備案;
排放嚴格管控:養殖全程禁止亂排廢水、固廢,糞污、病死豬尸體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收集、貯存、清運,嚴禁利用溶洞、天坑等地質結構偷排;
無害化是底線:禁止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余垃圾喂豬,糞肥還田前必須達標,配套消納地面積需符合測算標準;
監測全程聯網:重點規模場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實時聯網,嚴禁篡改;檢測機構弄虛作假將一并追責;
臺賬全程可溯:規模場需制定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建立完善臺賬,第三方機構及散戶也需做好記錄,確保全流程可追溯。
處罰力度升級,雙罰制最高罰200萬!
法典明確了階梯式處罰標準,從罰款到停業關閉,再到 “雙罰制”,讓環保違規無空子可鉆:
未按規定完成廢棄物收集、處理,或環保配套設施未建成、未正常運行的,責令改正并可處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直接停業、關閉;
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在禁養區建設養殖場等行為,最高罰款100萬元,情節嚴重責令停產關閉。
篡改在線監測數據、檢測機構弄虛作假的,實行企業+責任人雙罰制,最高罰款200萬元,責任人同步追責;
若違法排污引發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人身傷亡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環保風暴已來襲,多省市專項整治啟動
事實上,養豬行業的環保嚴查早已拉開序幕。今年1月,生態環境部已將 “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畜禽養殖污染” 列入2026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核心重點工作;重慶奉節溶洞天坑被豬糞污染事件后,涉事 4 家養豬場被立即關停查處,近兩周內,云南、重慶、福建、河北、黑龍江、江西等多省市已同步開展養殖場排污專項整治排查行動,從源頭排查環保隱患,違規養殖場一經發現即依法處置。
行業數據顯示,頭部豬企早已提前布局環保升級,牧原、溫氏、新希望等上市豬企2024年環保總投入達59.08億元,三年累計投入更是高達166.45億元,綠色化、智能化轉型成為頭部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業內權威評估預測,2025-2027年環保新政下,全國能繁母豬存欄量或減少580-780萬頭,環保達標與否,將成為養豬場能否存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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