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一家旋轉火鍋店,生意非常好,店里熱鬧非凡。
然而,最近卻被一個老太太和一名年輕女子兩位顧客,攪成了鬧劇。
事發當日,老太太和年輕女子兩人來到這家自助火鍋店,找了個座位坐下來,兩人坐在一起,邊吃邊聊,在聊得起勁的時候,女子的手機因為手滑沒拿穩,一不小心就溜進了火鍋湯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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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顧不上火鍋里面的燙湯,下意識的伸手去撈手機,最后好不容易把手機撈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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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老太太在旁邊,一直冷眼旁觀,沒有提供任何幫助。
女子把手機撈上來之后,看著滿是火鍋油的滾燙的手機,不知所措。
這時候店里的服務員看到了,馬上拿著紙巾,上前遞給年輕女子,并且禮貌地詢問要不要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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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一幕,正常人都會說句謝謝。
沒想到從一而終,沒有任何表示的老太太竟然突然對著前來幫助的服務員破口大罵。
說你們這是什么火鍋店顧客吃個火鍋,手機都掉湯里面了,而且也沒有人過來幫忙撈,顧客自己去撈,手也被燙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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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來想接過服務員紙巾去擦手機的女子看到老太太這個反應,也馬上放下紙巾,回頭意味深長的看了老太太一眼。
兩人對視之后,心照不宣的保持了一致。
老太太剛剛上演完畢,輪到年輕女子出場了,他放下服務員遞過來的紙巾,甩了甩手指,假裝剛才被燙到了,大聲的喊,好燙好燙,我的手被燙到了。
這時候,老太太繼續辱罵服務員。
兩人輪番上陣表演完之后,竟然對店里提出了1萬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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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看到這一幕也非常氣憤,自家的店員正常提供服務,卻無故被辱罵,對方還獅子大開口要1萬賠償。
于是,店家就把監控視頻發到了網上。
結果,老太太和這名年輕女子的真容得到了曝光。
視頻里,能非常清晰的看到兩人扭曲的臉部表情,五官特征,以及一臉的惺惺作態。
毋庸置疑,網友們都清一色站在了店家的立場上,紛紛指責老太太和年輕女子兩人太過分,太沒有底線。
很快,這一老一小,就成了全網嘲諷的對象。
相信視頻在全網曝光之后,老太太的家人,鄰居,親戚朋友,以及女子的同事,都看到了兩人的真面目。
原來,這名女子還未婚。
做出這樣的事,嫁不出去的原因算是找到了。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指責這一老一少的無恥行為時,有一個不和諧的聲音出現了。
竟然有人質疑商家火鍋桌子的設計有問題,說火鍋灶面比桌子臺面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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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有人去天臺上攀爬,結果不小心掉下去,怪物業沒有在空中裝防護網。
對于這樣的說法,很多網友也表示醉了。
不得不說,這年頭,腦回路清奇的不少,奇葩的人也真是多。
也有人表示,如果你覺得商家火鍋的桌子設計有問題,你不會不吃嗎?你吃了就不怕把自己吃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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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人反諷:
“是的,我也認為是商家的問題,另外老太婆絕經了也是商家的責任,女的嫁不出去也是商家的責任,都應該讓商家賠償。”
對呀,照這么說來,這么大齡的女子還沒有嫁出去,還找不到男朋友,原來是商家沒負責任,呵呵。
那他的手機掉火鍋湯里,商家要賠1萬,因為商家責任找不到男朋友,這還不得賠20萬這可是一輩子的人生大事給耽擱了。
還有人諷刺,說和店員沒關系,應該起訴手機廠商,手機上沒有提醒,手機可能滑,會掉火鍋里,有律師會接單的,有可能會判廠商承擔部分責任。
是的,真是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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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真的很奇怪,什么事情都能訛上商家。
更何況在這個事情里面,小火鍋店里的店員第一時間進到了協助責任。
而且女子和老太太兩人,在火鍋店里也沒有出現任何人身安全事件,所以不存在店里沒有盡到人身安全義務的說法。
再說,手機掉火鍋里,那是女子自身不小心的行為導致的,跟店里無關。
怪就只怪店里的服務員太熱心,太想幫顧客解決問題了。
所以這片熱心,反而成了惡人碰瓷的契機,成了壞人把自己當巨嬰的借口。
就是因為這些人,把這個世道和風氣都搞壞了。
搞得老人倒地沒人扶,明明想幫助但怕被訛上,硬是忍著自己的良心,沒去幫。
而事情被傳到網絡上之后,網友們。都支持店家去起訴老太太和女子。
服務員遞上紙巾給予幫助,他們不僅不感激,反而當眾辱罵服務員。
不僅如此,還故意尋釁滋事,找借口和機會碰瓷。
最讓人氣憤的是,獅子大開口,當場就以手機掉火鍋和手被燙到為由敲詐勒索店家賠償1萬。
有這樣的歪心思和讓人唾棄的念頭,還不如直接去撞寶馬呢,那不是更容易發大財嗎?
在這個事件里,我覺得不是誰是顧客,誰就老子天下第一。
不是誰弱就誰有理,誰的手機掉火鍋里面了,誰假裝說被燙到了,誰就應該被賠償。
如果是這樣,那這個世界不早亂套了。
在這個事件里,責任界定需清晰,個人的失誤,不應轉嫁他人。
你想,手機掉落系女子自身手滑所致,監控等證據明確顯示與店家無直接關聯。
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應對自身財物盡到保管責任。
退一萬步說,即便女子手機掉火鍋,跟前面有個網友講的,因為桌子設計不合理有關,那維權也需要理性。
如果是辱罵或者過度索賠,都不可取。
都是成年人,如果誰罵人,誰罵聲大,誰就有理,誰就可以獲得賠償,那菜市場每天不知道要交易多少萬。
那年輕女子和老太太索賠一萬,如此不可理喻。如此,不顧及臉面和恥辱,商家應該如何做呢?
我覺得,在這個事情上,商家沒有任何過錯,對于老太太和年輕女子提出的無理要求,可以果斷拒絕。
將個人失誤引發的損失強行轉嫁給商家,既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據。
這一老一少的不端行為,不僅破壞了公共秩序,也會因自身失態引發公眾反感。
這不,現在這兩人,就已經社死了。
而這1萬,不僅不會賠,可能店家還要追究女子當眾辱罵店員的責任。
因為在公眾場合,這么多就餐的顧客,超過三個人以上,就構成公眾場合辱罵,達到了治安處罰的標準。
看來,這個老太太和女子,不僅賠償拿不到,反而還要吃官司和罰款,得不償失。
真是應了那句話,不作,就不會死。
現在她們不僅全網社死,還拿不到敲詐勒索的所謂賠償,并且還要反賠償。
只能說,罪有應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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