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不可移動文物,比如文物建筑,在修繕、保養、遷移的過程中,要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和最小干預的原則。在江蘇儀征真州鎮,南門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正在建設,但在打造這個商業項目的過程中,關于片區中的文物修繕和保護就出現了很大爭議。有居民反映,這個項目拆除了真文物,建起了全新的仿古建筑。事實如何?近日,《焦點訪談》記者到當地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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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記者來到儀征南門大碼頭項目現場,這里的工地用圍擋圍住,無法進入施工區。走訪中,記者看到附近還有市民居住,便向他詢問了一些情況。一位市民告訴記者,項目建設區域里有一些老房子屬于文物建筑,而在建設過程中,這些文物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建起全新的仿古建筑。
那么這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是否真如這位市民所說對文物“拆真建假”呢?
據了解,大碼頭片區位于古運河與長江的交匯點,作為曾經鹽運的重要中轉集散地,明清時期的商貿十分繁榮。
而正在施工中的南門大碼頭項目所在位置原本是一片棚戶區,因為居住條件差、消防等問題頻出,2016年當地啟動棚改工作。棚改后,這片區域將打造成商業和地產。其中,商業部分就是要恢復當時的街巷肌理,再現當年的運河文化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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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中,當地文物部門的負責人承認在棚改中確實拆掉了許多老房子,但這些老房子并不是文物建筑,凡是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老房子都已登記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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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詢了相關資料,發現在施工區域登記在冊的文物共有22處。
江蘇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武山:其中有一處2014年就滅失了,當時是一戶居民自行改建,這次我們在第四次普查的時候,也依法上報進行迷失登記了。剩下的21處,7處是古井、河道、街道,另外14處叫文物建筑。14處建筑本身,3處屬于文保建筑,11處是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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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反映的問題,就集中在這14處文物建筑上。在項目現場,記者看到了其中有三家文保單位:河西街5號葉氏民居;都會街48-2號民居;商會會館。這三處都得到原址保護。那么剩下的11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有沒有被拆掉呢?記者在項目現場聯系到原居民張先生,他曾居住的都會街44號就是其中的一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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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文物部門負責人介紹,對這些文物建筑他們的要求是不能拆除、要原址保護,在此基礎上,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陸續啟動了對它們的修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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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府部門給記者出示的證明材料看,這14處文物建筑共分成兩個批次進行修繕,每一處文物都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編制了修繕工程方案。目前,第一批的七處文物建筑已經完成修繕并通過驗收。2025年,項目開發單位儀征市城發集團啟動第二批,也就是剩余七處文物建筑的修繕工作,并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了兩家施工單位,然而在第二批文物建筑的修繕過程中確實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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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46號是第二批修繕的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原居民丁先生向記者展示了2025年5月19日他在施工現場拍到的畫面,畫面中,工地正在進行機械作業,建筑幾乎被夷為平地。
按照河西街46號的修繕方案,這座文物的本體應該按照揭頂維修+局部落架的方式進行修繕。通俗講,就是原建筑可以揭開房頂,局部的木柱可以落掉。但從當時現場的情況看,施工單位顯然采取的是全部落架而不是方案中的局部落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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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城發集團的負責人介紹,由于河西街46號的房子有一進建在河床上、地基不牢,施工方出于安全問題對文物進行落架。但按照相關規定,施工單位不能擅自更改已經批復的修繕方案,如要變更,須向文物部門進行申報,等專家現場論證、變更方案批復后才能執行。況且落架修繕屬于文物修繕中的重大變更,更應謹慎。而在河西街46號的修繕過程中,施工單位并沒有走任何申報程序,擅自將文物直接落架。
除了擅自落架之外,河西街46號在施工過程中還存在其他不規范的行為。
江蘇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文博管理科科長胡喬:比如有一些木構件,可以使用的,沒有繼續使用,其實就是施工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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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46號民居的修繕問題被原居民丁先生舉報,等文物部門下達停工通知派人員到現場時,民居僅剩一面長約5米,高約2.5米的殘墻。這份針對現場的評估意見中寫道:修繕工程已改變修繕方案中的修繕方式,未及時履行變更手續,前期施工極不規范,對不可移動文物造成一定損害,局部造成嚴重后果。
江蘇揚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高級建筑師季文彬:他們這種行為對文物的損傷很大,是不可逆的。損傷的東西再把它修好,它是帶傷疤的,肯定是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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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河西街46號民居的修繕按照新批復的方案復工整改,現在,已經基本完成,正在等待驗收。但對于重新修繕的房屋,丁先生并不認可,認為這屬于“拆真建假”。
對此,文物部門給出了相應解釋。
胡喬:現在它是已經不可逆了,不可能拆了之后不管它了,還是要把它按原來的形制給再修起來。原風貌,原工藝,原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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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中記者發現,出現問題的不只是這一座文物建筑。就在河西街46號修繕出問題后沒過幾天,都會街44號也出現了類似問題。這是修繕前的都會街44號,同樣為一般不可移動文物,修繕方案為“揭頂不落架”。施工單位江蘇古宸建設有限公司在施工中發現梁架等木質結構損毀嚴重后,向總包公司和建設單位儀征古街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匯報。總包公司和建設單位在沒有繼續上報申請變更方案的情況下,同意施工單位下架梁架。
儀征古街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文物修繕建設單位,卻不了解變更程序要申報走流程,最終導致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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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發現,修繕第二批文物建筑的兩家公司都具有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對變更方案需要走流程、修繕中應該保護原構件等規定本應十分清楚,又為什么會出問題呢?文物專家告訴記者,由于文物修繕施工單位水平良莠不齊,即使擁有相關資質,類似的事情也時有發生。
文物的修繕要最大限度保留它的原始形制、做到最小干預。但在實際操作中,施工單位往往并不專業,再加上存在僥幸心理走捷徑,最終為文物帶來不可逆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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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施工方存在違規操作,就需要有文保資質的監理公司通過質量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減少損失。但專家指出,當前不少監理并不具備發現問題的能力,進而讓監管效果大打折扣。在南門大碼頭項目文物建筑的修繕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通過調查,南門大碼頭項目的14棟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建筑中,除了兩座在修繕中出現問題,一棟尚未啟動修繕,其余暫時沒有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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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項目現場,除了文物建筑,記者確實看到還有很多新建的房屋,而這些新房確實是在拆掉原有老房子的基礎上建起的,但那些老房子并不是文物。據相關單位的人員介紹,這是為打造商業項目,建起的織補建筑,至于“織補”,可以簡單理解為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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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南門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中文物修繕出現的問題,記者梳理發現,這個文物修繕工程,監理公司、建設單位乃至文物管理部門,都設有相應的巡查巡視制度,巡查巡視范圍也從安全到施工質量全覆蓋。然而,在如此多層級、多方位的監管之下,卻依然沒能阻止問題的發生。
保護好傳統街區,保護好古建筑,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歷史和文脈。但在南門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建設中,對文物建筑的修繕,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現象,致使部分文物建筑遭到了不可逆的損毀。在惋惜之余,也再次讓我們警醒,文物保護無小事。只有多一些如履薄冰的敬畏,只有把功夫下在細節里,把監管釘在工地上,才能避免讓“修繕”變成“修毀”。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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