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3月24日消息,據媒體報道,一邊騎電動自行車一邊玩手機,結果不慎撞到路邊排水溝蓋板摔成植物人,這起事故后果應該由誰來承擔?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審結一起因撞上路邊翹起排水溝蓋板而受傷索賠的案件。
法院判決認定駕駛人存在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自擔70%的責任。
據了解,2023年孟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至某路段時,電動自行車前輪與路邊翹起的排水溝蓋板接觸,導致其摔倒。
經司法鑒定,事故導致其四肢癱瘓,傷殘等級被評定為一級,已完全喪失語言功能和自主行動能力,日常生活與醫療護理需完全依賴他人。
孟某被轉移至多家醫院進行治療,共支出醫療費50余萬元。
在與該公司協商無果后,孟某家屬將路政養護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300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孟某作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具有安全駕駛的義務。孟某不顧安全駕駛規則,存在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路政養護公司作為案涉路段的實際日常養護單位,未能及時處理水溝蓋板翹起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存在一定過錯。
最終法院判決,孟某就本案的損害后果承擔70%的責任;路政養護公司承擔30%的責任,并賠付孟某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等100余萬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