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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署長謝詠誼視察荃灣一個的士落客點,了解的士司機提供電子繳費媒介新規定首日的實施情況,欣悉整體運作大致暢順。圖示謝詠誼(前排中)與司機和乘客合照。
香港出租車電子支付新規定4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新規,香港所有出租車司機須統一提供電子繳費媒介,便利乘客繳付車費,同時乘客仍可選擇現金支付。
新規要求出租車司機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渠道。其一為二維碼支付渠道,可選用支付寶、微信支付或中銀香港BoC Pay;其二為非二維碼支付渠道,可選用八達通、信用卡或香港快速支付系統「轉數快」。司機可根據運營實際自主選定繳費方式,並須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標識,明示已開通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辨識。違者最高可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5000港元。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署署長謝詠誼4月1日視察荃灣一個的士落客點,了解的士司機提供電子繳費媒介新規定首日的實施情況,欣悉整體運作大致暢順。
謝詠誼說:「我們留意到的士司機均按新規定提供至少兩種電子繳費媒介,包括二維碼和非二維碼各一種。不論掃碼或拍卡,乘客有多種選擇繳付車費,並減少了現金找續的需要,令的士服務更方便和更有效率,亦讓遊客在港觀光更便捷。電子繳費媒介亦能提供清晰的交易紀錄予乘客及司機。」
她感謝電子繳費服務供應商與的士業界過去半年多以來,一直聯同運輸署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讓的士司機加深了解法例要求,盡早登記電子繳費媒介。署方在上環林士街、葵芳和荃灣三個政府停車場為便利司機登記而設的專屬服務站將運作至四月四日。
運輸署提醒乘客,可留意的士車窗貼紙或向司機查詢,在登車前了解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的士司機需留意,新規定下,如電子繳費裝置損壞,需盡快維修或提供替代的電子繳費媒介以符合法例要求,方可繼續載客。
文圖視頻/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曾毅 曹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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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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