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有浙江網友爆料一樁協商離婚事件,直言這個算法也是很神奇。引發網絡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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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來自一個程序員的發帖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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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員端哥@duange6099.7小時
哎,撐不住了離婚+失業。今天和妻子協議財產分割要35萬+一輛車。我說我沒有那么多,她讓我貸款。我真是服了。怎么還有貸款離婚這件事情我實在是被氣懵逼了戀愛兩年結婚三年沒有孩子算了我認。
婚前財產,她是這么算的。房子總價141加裝修21.141+21=162房貸剩余25萬。其中裝修金21萬有14萬是屬于婚前的,有7萬屬于婚后的,她占一半。她出資金14萬+16萬(彩禮)+3.5萬=33.5萬。房子現在能賣56萬,縮水0.65,也就是她的錢33.5*0.35=12萬。存款她手里9萬,我手里4萬,她要分走我兩萬。公積金我有8萬,她要分4萬12+2+4=18萬。兩輛車。一輛黑色天籟(現價值8萬),一輛剁椒魚頭(現在價值2萬),她要分走3萬,兩輛車的一半。最終協商,她給到我的是除了她手里9萬存款,讓我補給18萬+剁椒魚頭債務沒有。
有沒有律師幫我看看,是否合理啊?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我的就是我的,你的我也要分一半。這就是她的邏輯,還是識人不清,早分早享受,未來還長!
有網友表示,誰讓你婚前只看女孩漂亮就入手,一般特別會打扮特別會撒嬌的,內心都是精致利己的。
有網友指出,這是說不清,就看誰更狠更沒底線,往往心軟的善良的一方被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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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催啊!離婚疊加失業本就是人生至暗時刻,女方提出35萬補償+車輛分割,甚至要求男方貸款支付,這套算法既違背法律常識,也漠視男方生存底線,折射出當下婚戀市場中財產算計蓋過情感溫度的普遍困境。
我們先從法律與公平維度拆解:房產為男方婚前購置,僅婚后7萬裝修款、共同存款、婚內公積金、婚后車輛屬于共同財產,應依法均分。女方將16萬彩禮全額計入出資,強行按縮水比例折算房屋補償,屬于明顯不合理主張——法律上,已登記共同生活且無特殊情形,彩禮原則上歸女方個人,不應反向計入男方應付補償;她手握9萬存款卻要分走男方僅有的2萬,公積金不分婚前婚后直接對半,車輛估值也偏向己方,最終算出18萬差額并索要車輛,本質是利用男方急于離婚的心理漫天要價。
而“貸款離婚”的要求更是荒誕,法律雖不禁止貸款支付補償,但男方已失業無收入,強行貸款只會讓其背負巨債,嚴重違背公平原則,法院絕不會支持此類無視一方生存能力的分割方案。
老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場糾紛,可以說是當代婚戀市場功利化的真實縮影。
如今相親與婚姻里,房車、彩禮、存款成為前置條件,財產算計滲透從戀愛到離婚全程,情感紐帶被資產核算取代。很多人步入婚姻時缺乏共擔風雨的共識,散場時便錙銖必較,將多年情分換算成冰冷數字,甚至不顧對方實際經濟狀況,試圖最大化自身利益。
男方戀愛兩年、結婚三年無子女,本可好聚好散,卻因女方的極端算法陷入絕境,恰恰說明部分人將婚姻視為資產置換,而非情感共同體,一旦關系破裂,利己主義便暴露無遺。
婚姻的意義本是相互扶持,而非利益博弈。這場鬧劇也提醒所有人:步入婚姻需謹慎考量三觀與責任,散場時更應保留基本體面。無視法律底線與他人困境的算計,看似占得一時便宜,最終只會消耗彼此最后的情分,也讓自己陷入道德爭議。對男方而言,不必妥協于無理要求,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先保障生存底線,才是當下最正確的選擇。實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吧。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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