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封莉 北京報道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5件保障和規范律師參與訴訟典型案例,通過案例明確規則、強化導向,力求實現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強化人權司法保障與維護正常審判秩序、維護司法權威和公信的有機統一。
律師執業權利源自法律明確規定,本質上是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延伸。尊重和支持律師依法履職,就是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司法公正。《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一起案例中,人民法院積極溝通協調,做好援助律師與委托律師銜接,保障被告人選擇辯護人的權利及律師會見權、閱卷權。
典型案例中有兩起案例,人民法院及時有效制止侵犯律師執業權利行為,依法保障律師發表意見的權利和人身權。法院持續強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確保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行為得到及時糾正,為律師正常履職奠定堅實基礎。
記者注意到,“依法保障律師鄒某某人身權案”中,綿陽中院對侵犯律師人身權利的旁聽人員采取當場制止并予以訓誡、事后依法處罰的處理措施,體現了對侵犯律師人身權利行為“零容忍”的鮮明態度,有力維護了律師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廣大律師嚴格依照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履職,維護正常審判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但是,也有極個別律師違法違規執業,應予依法規制。最高法通過典型案例明確規則,依法規范律師執業活動。
在案例“律師鄭某某侮辱、誹謗、威脅法官被處罰案”中,律師鄭某某為發泄不滿,故意歪曲事實,惡意誤導輿論,發布其在法院辦公樓跟拍該辦案法官的視頻,并搭配“專業能力低劣”“法官收受賄賂”等相關文案。還在自媒體平臺公開發布有償懸賞公告視頻,征集該法官的違紀違法線索。上述視頻的瀏覽量達上萬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鄭某某還多次通過口頭、發送短信等方式揚言殺害該法官,嚴重威脅法官人身安全。
最終,法院綜合考慮鄭某某的違法事實、行為性質、情節、認錯態度等情況,依法對其作出罰款處罰并建議司法行政機關調查處理,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律師董某某違規收案被處罰案”中,律師董某某自稱“與法院工作人員相熟”招攬業務,謊稱需要“打點法官”向當事人索要財物。法院查實,董某某并不認識其聲稱的法官,索要的香煙也并未送給任何司法人員,而是被其個人占有使用。
2025年3月,法院對董某某謊稱需要“打點法官”向當事人索要財物的行為予以訓誡并責令其返還財物,并向其執業機構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通報其違規招攬業務的行為線索。司法行政機關考慮到董某某系初次違規,對董某某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加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學習。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強調,對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依法規制,是維護司法權威和公信的需要,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維護律師群體形象和聲譽的需要。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將不斷健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規范律師執業活動的制度機制,充分發揮律師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積極、重要作用,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治理,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編輯:張漫游 審核:朱紫云 校對: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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