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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七點,鬧鐘響了。沒有立刻起床,賴了五分鐘。窗外有鳥叫,不是那種嘰嘰喳喳的吵,是偶爾一聲、輕輕的、像在試探的叫。我躺著聽了一會兒,然后起身,拉開窗簾。陽光涌進來,不是刺眼的那種,是溫柔的、金黃色的、讓人想伸懶腰的那種。我站在窗前,伸了個大大的懶腰。那一刻,我覺得今天會是不錯的一天。沒什么理由,就是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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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是面包和牛奶。面包烤了一下,外酥里軟,涂了一點黃油。牛奶是溫的,不燙不涼,剛好入口。我坐在餐桌前,慢慢地吃,沒有看手機,沒有想事情。只是吃,感受面包的香,感受牛奶的滑。吃完洗杯子的時候,水龍頭的水流過手指,涼涼的,很舒服。這些細碎的、不值一提的瞬間,以前我會忽略。現在不會了。我知道,它們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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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經過一棵梧桐樹。上周它還是光禿禿的,今天再看,已經長滿了嫩綠的葉子。陽光透過葉子,在地上投下斑駁的光影。我停下來,看了幾秒。旁邊有人匆匆走過,大概覺得我奇怪。可我不在乎。我在看一棵樹,從光禿到滿綠,只用了一周。時間過得真快,快到你稍不注意,春天就過去了。所以我想多看幾眼,記住它滿綠的樣子。這樣即使它秋天落葉了,我也記得它曾經這樣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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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的時候,沒有和同事一起去吃飯。一個人去了公司附近的小公園,坐在長椅上,吃了一個三明治。陽光很好,風很輕,不遠處有個老人在遛狗。狗是金毛,跑來跑去,撿球,然后跑回來,搖著尾巴。老人笑著,把球扔出去,狗又跑去。我看著他們,看了很久。這種簡單的快樂,讓人心里軟軟的。我想,等我老了,也要養一條狗,每天來公園扔球。不一定能實現,但想想就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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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的路上,去超市買了一盒草莓。紅紅的,大大的,聞起來很香。到家后,洗了一碗,坐在沙發上吃。第一顆很甜,第二顆有點酸,第三顆又很甜。像生活,有甜有酸,你不知道下一顆是什么味道,但你還是想吃。吃完草莓,給媽媽打了個電話。她說家里的梔子花開了,很香。我說我也想聞。她說:“等你回來,給你摘幾朵。”我說好。掛了電話,覺得心里暖暖的。不是草莓的暖,是有人在等你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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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睡前,翻開日記本,寫下今天的事。沒有大事,都是小事。早晨的陽光,早餐的面包,路上的梧桐樹,午休的三明治,傍晚的草莓,晚上的電話。這些事,寫下來覺得瑣碎,可它們就是我的生活。我沒有驚天動地的一天,只有普普通通的一天。可這一天,我很滿足。不是因為發生了什么好事,是因為我認真感受了每一件小事。感受了,就記住了;記住了,這一天就沒有白過。生活隨記,記的不是大事,是那些讓你覺得“活著真好”的瞬間。它們很小,可它們很真。真到讓你覺得,這樣的日子,可以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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