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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邯鄲金融監管分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邯金罰決字〔2025〕3號),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備案審批、內控管理不到位、違規分紅三項違規行為,被處以205萬元罰款。
同時,6名時任相關負責人因對應違規責任,分別受到警告、罰款等處罰,彰顯了監管部門嚴管金融機構合規經營、壓實主體責任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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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處罰直指邱縣農信社經營管理中的核心漏洞。其中,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備案審批,意味著該聯社在與股東、關聯方開展業務往來時,未嚴格履行內部審批流程及監管報備義務,可能存在利益輸送、違規授信等潛在風險;內控管理不到位則反映出其內部風控體系、流程管控、部門制衡存在明顯短板,難以有效防范經營風險;違規分紅更是違反了金融機構利潤留存、風險撥備等相關規定,損害了機構資本實力和存款人合法權益。
在追責問責方面,監管部門堅持“有責必問、失職必究”,對6名時任責任人作出精準處罰。
時任理事長王義川因對違規分紅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
時任主任馬敬濤因涉及關聯交易違規和內控管理不到位兩項問題,被警告并罰款10萬元;
時任授信審批部經理陳祥華、客戶經理二部經理徐俊山、計劃財務部經理劉景春分獲警告及5萬元罰款,時任人力資源部經理李秀娥因內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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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處罰不僅是對邱縣農信社的警示,更是對整個農村金融機構的提醒。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為服務“三農”、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的重要力量,其合規經營直接關系到金融市場穩定和群眾財產安全。此次被罰也反映出部分基層農信社在合規管理、風險防控上仍有不足,亟需補齊內控短板、強化責任意識。
下一步,邱縣農信社需深刻吸取教訓,嚴格落實監管要求,整改違規問題,健全內控體系,規范關聯交易管理和利潤分配流程。同時,相關金融機構也應引以為戒,強化合規經營理念,壓實各級崗位責任,筑牢金融風險防控防線,切實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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