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8日從河北省教育廳獲悉,省教育廳等十六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設置中小學春秋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全省中小學探索設置春假、秋假,春假、秋假每年各設一次,春假安排在4月至5月,秋假在10月至11月,每次2至3天,鼓勵與法定節假日、周末相連,形成較長時間假期。
《意見》明確,全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中職學校探索開展春秋假,幼兒園可參照執行。春秋假占用的教學時間,主要通過統籌利用日常機動教學時間或優化寒暑假安排等方式合理調整,確保每學期教學時間總量不變、國家規定教學任務全面完成。農村地區可結合農忙季靈活設置,有冰雪等特色資源的地區可結合實際調整。具體放假時間、時長及普通高中學校是否開展,由各市自行研究確定,相對錯峰安排,動態優化調整。
按照要求,春秋假以學生及家庭自由支配為主,假期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家庭作業。嚴禁學校以開放自習場所、提供托管服務等名義,組織線上線下授課、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對放假期間違規開展的學科類培訓,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針對因家庭原因確有托管需求的學生,學校將開放校園提供公益托管,嚴禁以家委會等名義向家長攤派收費。各地還將統籌少年宮、兒童之家等資源,就近就便提供多元公益托管和文體、科普等活動。(記者 宋子婷)
來源:石家莊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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