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官宣:支持住房“以舊換新”)
近日,為進一步鞏固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態勢,激活住房消費潛力,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住房“以舊換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12月12日上午,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指導意見》進行深入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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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共包含6部分、15條具體措施,系統構建了支持住房“以舊換新”的政策框架。
豐富“換新”模式,提升置換效率。明確提出“賣舊換新”“收舊換新”“拆舊換新”三種模式。
支持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幫賣”服務并引入“兜底收購”機制;鼓勵各類主體市場化收購二手房;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城鎮老舊住房原拆原建更新路徑,新增公共設施不計容積率。
拓寬舊房處置途徑,促進資源盤活。
鼓勵對舊房進行“微改造+功能升級”,提升其市場競爭力;支持將收購的舊房改造用于租賃住房,探索“收儲+托管”等運營模式。
多措并舉降低換房成本。
鼓勵各市對“以舊換新”居民發放購房補貼;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在依法依規前提下提供優惠。
強化金融支持,緩解資金壓力。
引導金融機構創新專項金融產品,推廣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和經營性物業貸款;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并允許符合條件的“以舊換新”購房者核減一次公積金貸款次數。
優化交易流程與服務,改善群眾體驗。
完善舊房評估機制,推行多元化評估方式;優化登記服務和網簽備案流程,推廣“一站式”服務,允許先定新房、待舊房過戶后再辦新房網簽,方便群眾享受優惠。
健全風險防控機制,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強調對“以舊換新”交易資金實施封閉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專款專用。
來源: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