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青縣委原常委、辦公室主任、三級調研員馮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淄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淄博市委批準,淄博市紀委監委對高青縣委原常委、辦公室主任、三級調研員馮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工作調動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和使用賬外資金;貪欲膨脹,利用職權侵吞公款,利用職責和職務上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
馮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淄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馮斌開除黨籍處分;由淄博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高青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