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通報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等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2月9日,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通報:
近期,在國家文物局工作組指導下,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以下簡稱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組共赴12省(直轄市)調查取證,走訪干部職工群眾1100余人次,查閱檔案材料65000余份,調取各類書證1500余件,組織比對書畫文物藏品30255件,全面追溯南博收藏的龐增和所捐贈《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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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
一、《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流轉情況
1959年,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上世紀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以下簡稱總店)銷售。2025年5月,《江南春》圖卷在嘉德拍賣公司預展,被龐增和后人龐叔令向國家文物局舉報后撤拍。之后,龐叔令和律師兩次到南博現場察看,南博未能提供《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松風蕭寺圖軸》等5幅捐贈畫作,其余132件捐贈畫作仍收藏在南博。對此,調查組按照“一畫一專班”模式,全力推進5幅畫作追溯調查工作。
1.關于《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準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并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事后,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2016年起,陸某先后三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十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十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十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十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關于《仿北苑山水軸》。1999年3月1日,總店以14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字畫商孫某。同年,孫某將該畫作轉賣給收藏人姜某。2025年12月30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3.關于《雙馬圖軸》。2000年9月15日,總店以1355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某文化藝術公司原董事長王某某(已故),此后,王某某轉賣給字畫商章某,章某轉賣給字畫商楊某某(已故),楊某某轉賣給字畫商孫某某(已故)。2014年1月,孫某某以其關聯公司的名義將《雙馬圖軸》委托某拍賣公司拍賣。流拍后,因孫某某等未退還預付款,該畫作由該拍賣公司負責人袁某某實際保管。2025年12月31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4.關于《設色山水軸》。經查,1992年該畫作重新鑒定,1994年調庫保管,登記名稱改為《湯貞愍設色山水軸》。2015年至2016年間,在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中,南博按普查定名標準將該畫作名稱調整為《清湯貞愍山水圖軸》。經盤庫清點,該畫作并未流出南博,已于2025年12月27日在南博中山門庫房被找到。
5.關于《松風蕭寺圖軸》。1995年3月14日,總店以16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根據總店銷售記錄、同批其他畫作拍賣信息等線索,調查組在省內及省外多地開展調查,共調取拍賣畫作圖片50余萬張進行比對,詢問業內人士400余人。目前,仍在全力循線追查。
《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4幅畫作,經追溯調查、經手人證明、專家查驗、司法鑒定,均系龐增和捐贈的畫作。經分別與《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有關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該3幅畫作已交由南博收藏。
二、《江南春》圖卷等畫作違規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
在《江南春》圖卷等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原省文化廳、南博和總店違反文物管理有關規定,違規申請、批復調撥文物,擅自出售并造成文物流失,社會影響惡劣,必須嚴肅處理。
經查,徐湖平擔任南博原常務副院長(實際負責南博日常工作)期間,未按規定履行鑒定、復核審議程序,違規簽批向總店調撥《江南春》圖卷等書畫的申請,違規決定調撥書畫用于銷售。徐湖平在兼任總店法定代表人、經理期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明確禁止擅自出售和處理館藏文物后,仍同意總店出售相關文物;對總店賬物不符、應該分設的崗位由一人兼任、缺乏監督制約等內部管理混亂問題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此外,徐湖平在擔任南博常務副院長、院長期間,對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贈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徐湖平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目前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南博文創部員工張某在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期間,利用管理國有資產的職務便利,違反規定、私自買賣文物,獲取非法利益,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張某及相關人員正接受監察機關監察調查。
省文旅廳、省文物局對下屬單位存在的問題失管失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原省文化廳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不力,業務指導不到位,落實文物管理有關規定不嚴格,違規批復同意調撥文物,負有領導責任;南博、總店及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對違規報批調撥文物、違規銷售、賬物不符,以及漠視捐贈人及其家屬權益等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對上述單位和部門有關人員29人,除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處理外,對其余24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結果及時公布。省委省政府已責成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南博有關違反文物管理規定問題行政立案。
此事件暴露出南博過去一段時間制度缺失、管理混亂,尤其是受贈物品管理制度規范不嚴格,政策制度執行不力,少數干部職工紀律規矩和法治意識淡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了國有博物館公信力,教訓極其深刻。
省委省政府責成南博深刻汲取教訓,深入反思整改,強化內部管理,改進完善文物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責任,進一步規范藏品定級、建賬、出入庫、保護、利用等全流程管理,確保保管的各類文物安全;完善社會捐贈管理制度,成立藏品管理社會監督委員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責成省文旅廳、省文物局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開展全省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安全管理專項治理,排查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國有圖書館、美術館等單位,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嚴厲打擊文物犯罪,切實維護國家文物安全。
誠懇歡迎社會各界對我省文物管理工作繼續予以監督。(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