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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撤銷山西省司法學校的批復》(成文日期11月12日)公開發布,根據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相關請示,經研究,批復如下。
批復——
同意撤銷山西省司法學校建制,學校公章、法人簽名章保留至現有在校生畢業。
原山西省司法學校的人、財、物等辦學資源全部并入山西警官職業學院。
山西省司法學校現有在校生由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培養和管理,學生畢業考核合格后,頒發原錄取學校的畢業證書。
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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